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畅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途径,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区发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招标投标、行政合同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对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应审未审、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1.被举报的政策措施名称、实施时间;
2.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3.其他有关情况。
三、举报途径
来访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614;
举报电话:0580-3023720;
电子邮箱:196805354@qq.com
四、受理及回应
接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后,我局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转交政策制发科室,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