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率先在全省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创新建立集矛盾化解、信息指挥、诉讼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2023年,迭代升级陆上的“普陀模式”,成立海上融治理中心,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海岛新“枫”景。近三年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余件,累计调处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237件,矛盾纠纷化解率从86.3%提高到95.5%。普陀社会治理模式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写入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登上《人民日报》头版。2023年,沈家门街道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
1.突出纵向标准化,推动矛盾化解体系向基层高效延伸
一是区级提质增效。出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规范》,围绕风险防控、矛盾化解、信息处置三大核心,狠抓一窗受理、一网打通、一站服务三大机制,统筹力、协同力、执行力不断提升。
二是镇级融合作战。在持续提升区级中心实战能力的基础上,把区级中心建设模式不断向镇(街道)延伸,通过标准化建设,将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四平台综合指挥室三合一,不断完善优化矛盾化解、量化事件处置、细化风险评估三大标准,落实10个镇街中心全部实体化运作、融合式作战。
三是村级集成服务。整合村级调解力量,打造窗口式接待、一站式服务的村级中心85个,推进“上下联通最敏捷、问题解决最快捷、人民群众最便捷”的三级矛调中心全覆盖。
2.突出横向联动化,搭建涉海企业纠纷化解服务阵地
一是多部门入驻。由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社会治理中心三家单位成建制入驻,并联合省、市、区各涉海涉渔单位和行业协会共同打造实体化运作的海上融治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已调处各类纠纷160余起,涉及金额约6900万元。
二是配强专业力量。在涉海企业密集的商务大楼专设500平方米办公场所,配备海事法官3名、海事法庭特邀调解员6名、法援团队1支、仲裁队伍1支,探索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平台。
三是创新区域特色“一类事”场景改革重塑。结合普陀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创新谋划海商事纠纷预防化解 “一类事”场景,聚焦解决涉海企业船舶碰撞、人损、物料备品合同等各类海商事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定制化、套餐式的衍生法治增值服务,满足企业差异化法治需求,建立可反馈、可检验、可评价的海商事纠纷预防化解法律服务闭环管理机制。
3.突出多元智治化,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以专业化调解为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办法》等,在各镇街配齐配强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条件成熟、矛盾较多的村社试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将调解员统一纳入网格团队,通过“学技能学智能”“问题互排矛盾互化”“比能力比实绩”等措施,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能力水平。
二是以社会化调解为补充。遴选入驻社会组织41家,成立实体化运行的“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指导中心,围绕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主线,畅通矛调中心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的双向联动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专群结合,扶持培育和发展壮大“东海渔嫂”、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新居民服务团队等一批社会治理类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加入到调解工作中来,持续推动社会化程度提质拓面。
三是以数字化调解为突破。坚持数智赋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实现与平安网格系统、基层治理四平台和智慧城管平台等数据互通,形成公共信息库、基础人口库、行业数据库、专项资源库“四库合一”的社会治理数据库,以“一应用、多主题、多专题”为理念,实现全域感知、风险隐患、指挥调度、AR实景等主题功能。持续推广ODR、云视讯接访代办视频、普陀社会治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动矛盾纠纷“线上调、掌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