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 第(05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叶法明(叶法明占50%、沈亚满占50%)
不动产坐落:普陀区勾山街道蒲东路18号水岸.丽都翠柳苑22幢1单元502室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78.0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12.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行政审批中心B区107室
联系方式:0580-3012620
公示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