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普陀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陀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质产业发展、畅通国内循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 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舟政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工业、能源、生态环境、建筑、交通、渔农业、教育、医疗、文旅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1.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聚焦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机械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智能化升级、数字化改造,加快淘汰一批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鼓励更新一批高效低耗、高可靠性先进设备。到2027年,工业领域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设备投资规模累计达到12亿元以上,其中船舶修造行业设备投资6亿元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新增未来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组织存量煤电机组定期检修,开展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节能改造200万千瓦、检修65万千瓦,投资1.5亿元以上。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等,到2027年,更新S9型变压器50台以上,完成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大修30项以上,投资3000万元以上。提高公共充电服务水平,持续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30根以上。开展油品储罐安全检修,推动油品储备设施更新改造,保障油品储备设施正常运行,到2027年,完成油品储罐检修10台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对重点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到2027年,组织实施节能技改12项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普陀供电分局)
3.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污染治理设备升级改造、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等3项重点建设任务。推动烧结砖、化工等行业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全区水质和空气质量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设备更新,新建1个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6个乡镇级河道小微水站,对6台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更新。到2027年,全区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投资规模累计达到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加快建筑与市政领域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支持有需要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改造5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管道30公里;其中完成老旧小区燃气官网更新改造项目1个,更新燃气用户户内智能表具约3万户,新增新能源车或清洁垃圾收运车7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5.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型替代,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5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200辆,力争全区公交车、出租车(除应急保障车辆和特殊需求车辆)新能源化接近90%。推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等环节协同发力,到2027年,淘汰全部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货车120辆。优化提升水上客运运力,到2027年,淘汰老旧客运船舶4艘。鼓励海运企业更新老旧货运船舶,开展船舶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港口码头老旧作业机械更新、新建改建岸电设施、改造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等,到2027年,完成港口码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780台(套)。(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港航分中心、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6.加快海洋渔船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到2027年,国内捕捞渔船设施设备更新300艘以上,北斗换代1500套,报废更新(拆解制造)24米以上渔船27艘,报废更新(拆解制造)24米以下渔船9艘;更新改造远洋渔船设施设备160艘,打造远洋渔船示范引领船2艘,同步更新海上综合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渔船本质安全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7.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和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12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40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8.加快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区管幼儿园、小学、初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城北新建幼儿园、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4个以上。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中小学教学装备。全面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实现在校午休的学生100%躺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加快卫生健康领域设备。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普陀医院改扩建工程、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建设。扩大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 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普陀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PET-CT、乙类手术机器人、激光设备等先进医疗装备配置。到2027年,重点医疗设备更新100台(套)以上,累计投资2亿元以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0.加快文体旅游领域设备更新。积极落实全省旅游景区 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更新完善景区设施设备,以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支持旅游观光、大中型游乐、文化演艺等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机房设备、光电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2000万元以上。推进老旧剧院、图书馆、体育场馆、社区健身设施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应用,到2027年,累计投资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1.加快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深化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统筹推进全区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公共区域前端物联感知点位优化,升级更新物联感知基础支撑和智能应用能力。到2027年,完成全区前端老旧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推进新建或改建的前端智能化比例达100%,推进农村及道路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新能源汽车占比30%,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10%。
12.加快汽车以旧换新。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组织开展汽车购车分档补贴并配套推出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利星汽车、明迪荣威等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加快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更新达到报废标准的执法执勤车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13.加快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生产厂家,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14.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力度,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15.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协同鼓励支持居民、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家居智能化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大力推广绿色家装,引导使用绿色环保家装材料和采购高效低耗家居电器,推广水性涂饰、静电粉末涂饰、光固化涂饰等工艺和装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二手车交易量达5000辆以上。
16.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以回收网络为基础,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培育品牌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扎实推进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设置废旧产品暂时存放点,定期开展上门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到2027年,废旧物资回收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回收利用率。完善公共机构报废设备物资回收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17.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深化塑料污染治理,探索开展外卖塑料“零废弃”工作,推动商圈、学校、公共机构外卖餐具等低附加值回收利用,落实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持续深化塑料污染治理,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 2027年,全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3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项以上,培育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1家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9家以上。
18.实施标准提升行动。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级标准制修订。到 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项以上,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 2 项以上,培育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1家以上、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2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9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用足用好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统筹区级工业专项资金对我区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出台专项消费券等政策,推进汽车、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支持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申报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办(金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陀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用地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开辟审查“绿色通道”,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规分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创新支撑。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推动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关键共性技术及核心问题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个以上,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2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