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订2024年普陀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实物配租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配租对象:
自愿报名且符合2024年普陀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实物配租要求的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详见《2024年普陀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名单公示(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批次)》。
二、配租房源:
本批次实物配租房源分布在瑞和家园、瑞欣家园、海珠苑、宁兴上院、南海商贸广场、星悦府共128套。 详见《2024年普陀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公示(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批次)》。
三、配租程序:
本批次实物配租按照摇号、选房、签约、交付四个步骤依次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摇号
所有配租对象通过专门设定的电脑软件程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
本次“摇号”由沈家门街道选派8名配租家庭代表、东港街道选派4名配租家庭代表参加,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相关领导参加;邀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二)选房
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口数分为二类,其中家庭人口数2人及以上家庭为“第一类家庭”,家庭人口数1人家庭为“第二类家庭”,每类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分类依次选择相应房源。具体如下:
第一轮选房:由“第一类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择全部房源。
第二轮选房:由“第二类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择剩余房源。
每个配租家庭选房时间最多为10分钟,即前一个配租家庭选定房号后,下一配租家庭开始选房到选定房号时间为10分钟。若在规定时间内配租家庭不能选定房源的,为不影响其他配租家庭进行选房,该配租家庭可与其后一个配租家庭一起选房,如2个配租家庭同时选中同一房源,则由选房顺序号在前的优先选择。若在规定时间内配租家庭未能及时到场选房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配租家庭,该配租家庭需在赶到时正在选房的配租家庭选房结束后方可选房。若配租家庭在所有选房结束后,仍未到场选房的,则按放弃本次实物配租处理,保障方式调整为租赁补贴保障。配租家庭确认房源后不能再作更改,但可以放弃所选房源,保障方式调整为租赁补贴保障。
(三)签约
配租家庭根据选房确定的房源,缴纳保证金、租金,签订《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租赁合同》。配租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则按放弃本次实物配租处理,保障方式调整为租赁补贴保障。
配租家庭租金一年一缴,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2000元/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户的租金可作相应减免,但必须提供相应证件及其复印件。保证金、租金均可刷卡(市民卡不可用)。
本批次提供房源租金及其他款项信息:
1、瑞和家园租金标准为每月5元/平方米,加装电梯的另有电费。
2、瑞欣家园租金标准为每月6元/平方米,另有电梯能耗费。
3、海珠苑租金标准为每月8元/平方米,另有物业费、电梯能耗费。
4、宁兴上院租金标准为每月8元/平方米,另有物业费、电梯能耗费。
5、南海商贸广场租金标准为每月10元/平方米,另有物业费、电梯能耗费。
6、星悦府租金标准为每月12元/平方米,另有物业费、电梯能耗费。
(四)交付
配租家庭凭签约时取得的发票、租赁合同,先至银行办理水电等托收,再办理入住手续。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
1、本批次实物配租必须由配租家庭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本人到场参加,同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配租家庭申请人为年满60周岁(截止2024年7月31日)老年人的,则必须由其子女陪同到场参加,同时必须携带该子女身份证、户口簿(跟申请人同一户口簿的)或者关系证明(跟申请人不同户口簿的),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租家庭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委托公证书。
五、如发现本次实物配租家庭有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格的,将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其挑选的配租房源,并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实物配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配租方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签约的,或者已选房、签约后又放弃实物配租的,将取消实物配租,但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如需再次实物配租的则需在2029年后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再酌情考虑。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010220。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