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员”显神通,远洋鱿钓船顺利“拆伙”
发布日期:2024-07-1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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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治处(挂办公室牌子)

“没想到,这么复杂的纠纷,才10天时间就顺利化解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舟山市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郑某紧紧握住涉海纠纷人民调解员俞辉的手道谢。

此前,郑某来到海上融治理中心申请纠纷调解。原来,郑某、徐某、沈某、丁某四人合伙经营一艘远洋鱿钓船,后产生矛盾引发船舶共有纠纷。这起涉海涉渔纠纷的争议标的金额逾半亿,时间跨度长,且涉及较多专业法律问题,当事人之间矛盾又较为激烈,调解难度可想而知。于是,中心派出了金牌调解员俞辉——有着35年处理民商事纠纷丰富工作经验的普陀法院退休老庭长。

船舶该如何合理定价?这是摆在调解员及各方当事人面前首先要突破的争议焦点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由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各方竞价,价高者得。俞辉综合分析此案后认为宜采用第二种方案,因为各方都要求收购对方股权,且均有一定的经营实力,若采用评估方式,既费时又费钱。俞辉多次召集4人及其代理律师到中心面对面协商、个别沟通后,初步商定由郑某收购沈某、丁某的船舶股份。

第一个问题有了眉目,接下去的又一重大争议浮出水面,即各方对共计7项生产盈余货物折价和经营管理尚存现金金额分别确定多少?未销售的鱿鱼共有500余吨,有尚在鱿钓船上的,也有正在海上运输返港途中的,还有已在舟山冷库中存放的,需分别确定实际数量;另鱿鱼的市场价格会随时间延后有所降低,但若按以后的实际销售价款分配,目前待出让股份的股东方不同意。如何在充分兼顾平衡各方利益前提下确定一个合理价格?

最终,通过多方背靠背、电话沟通等方式的数十次协商,确定东南太平洋鱿鱼暂定按31000元/吨价格计算,并统一按第一批到达舟山港的鱿鱼实际出售价格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算最终总价值。由沈某负责销售,郑某审核,双方共同监督。各方另对各自保管的合伙体尚余现金款项予以明确。

随后,调解员又相继对以下争议事项逐一协调破解:两名受伤船员的赔偿事项如何处理?尚未取得的国际履约奖补金明确多少?船舶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如何确定并确保履行?……

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一个接一个,调解员充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娴熟调解技巧,抽丝剥茧、见招拆招。最终,四方当事人在共计11项重大调解内容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随后,宁波海事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依法确认以上调解协议有效。

至此,俞辉仅用了10天就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5300余万元的重大疑难纠纷诉前调解成功,也为日后调解处理舟山渔区较为常见的类似纠纷提供了典型案例借鉴。

据了解,普陀于去年年底发挥社会治理中心“融平台”优势,在全国率先成立海上融治理中心,陆上“普陀模式”向近海、远洋不断延伸,矛调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群众满意率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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