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舟自水〔2024〕97号)文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虾峙镇湖泥岛西北,总用地面积26.6亩,用海面积5.4万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新建海水淡化厂一座,总规模按淡水产能1万吨/日设计,总建筑面积33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水取排水工程、取水泵房及预处理加药间、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清水池、主厂房、后矿化池及产水池及泵房、回用水池、排泥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及相应配套设施,并配置海水淡化设备。
四、制水工艺
本工程采用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生产工艺,原海水经海水取水泵增压,通过输送管道进入絮凝反应池,先经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和机械过滤器进行预处理使海水满足反渗透进水要求,经一级反渗透脱盐淡化,部分产水再经二级反渗透进一步脱盐处理,再经后矿化池调质进入产水池,消毒后送入供水管网。反渗透浓水经输送管就近排海。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0852万元,所需资金多方筹措解决。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普发改审〔2023〕46号)以及《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审〔2024〕7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9032023XS0037S01号)、《关于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舟普自然资规函〔202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9032024YG0010415号)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9032024GG0026470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关于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舟普财审〔2024〕87号)。
请据此设计施工图,控制施工图预算。
此 复
附件: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概算表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概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 |
一、工程费用 | 9119 |
1、建筑工程 | 3361 |
2、设备购置费 | 5080 |
3、室外工程 | 678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62 |
1、建设管理费 | 383 |
2、建设用地用海费 | 186 |
3、其他费用 | 693 |
三、工程预备费 | 371 |
四、建设期利息 | 100 |
五、项目总投资 | 10852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309-330903-04-01-429045
17号 普发改审〔2024〕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