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4-152808 公开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4〕29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加快海岛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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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普陀区加快海岛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5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普陀区加快海岛慈善事业发展试点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12025》《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构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结合普陀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加快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慈善事业,助力海岛共同富裕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以发挥慈善作用为主线,以构建新型慈善体系为关键,全力做强慈善组织、做优慈善服务、做大慈善规模,加快海岛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

二、试点目标

2024年,聚焦“五个一”慈善发展体系建设,以高水平打造慈善基地为依托,推动慈善平台、慈善主体、慈善人才、慈善项目、慈善文化,着力构建组织网络化、队伍专业化、活动常态化、场景丰富化、应用数字化的具有普陀特色的慈善发展体系,力争成为全省海岛县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到2024年底,慈善募捐数量稳步增加,同比增长15%以上;慈善平台进一步完善,新型慈善服务综合体建设完成;登记注册慈善组织数量力争达到12家;慈善人才培育明显加强,培训各类公益慈善专业人才100人次以上;慈善工作品牌数量明显提升,各类慈善项目达40余个,并形成一批社会公认的帮困扶弱、助力共富的慈善品牌项目。

三、试点任务

(一)构建一个多元慈善联动平台

1.打造慈善一体化示范基地。依托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阵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完善区级、镇(街道)系统(单位)、村(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集成精准帮扶、组织培育、人才培养、项目承接、成果展示等功能,建设普陀区培育慈善组织、链接慈善资源、优化慈善帮扶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以“线上+线下”的多元场景推动慈善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打造一体化慈善资源流动和供给对接平台。

2.搭建慈善捐赠爱心平台。在“线下”场景中创新慈善捐赠运营模式,依托慈善基地链接多方社会资源,打造集困难救助、爱心捐赠、物品义卖、慈善募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爱心平台,为低保、残障、病患、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提供物资帮扶和生活服务,设置受捐放捐点,为社会组织及群众广泛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搭建平台。

3.推广“互联网+慈善”一体化平台。在“线上”场景中,秉承基层智治理念,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服务平台,深化推广“慈心向善”模块,利用数字化手段,以大数据分析为牵引,精准识别受助对象,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援助效率,让“指尖慈善”成为人人可为的文明风尚。

(二)推动一批慈善组织扩面提质

1.完善慈善组织孵化培育制度。加快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引导资金作用,加大慈善信托宣传推荐力度,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培育一批慈善组织。加快培育社区基金会,在2024年底前实现零的突破,优化公益慈善协作生态链,扩大慈善覆盖领域,推动慈善公益项目助力社区发展。

2.建立慈善组织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搭建协调合作平台,强化慈善行业联动,与成熟的慈善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享资源,定期组织“慈善工作交流会”等活动,推动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之间的协同互助,实现普陀慈善一体化发展。

3.推进慈善“共富同行”计划。开展“共富同行”帮扶调研活动,加强与结对地区慈善组织间的交流互通,继续实施一批慈善帮扶项目,实现区域慈善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三)打造一支慈善专业人才队伍

1.提升慈善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聚焦公益慈善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发挥“传帮带”作用,建立“慈善导师”制度,对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志愿者进行培训和督导,每年至少开展2次慈善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慈善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夯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完善慈善人才培育机制。聚焦慈善力量储备,通过建立“普陀慈善智库”不断壮大本土慈善人才发展,同时通过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为大学生提供参与慈善服务的实践机会,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慈善意识,为慈善事业汇聚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3.建立慈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慈善领域先进典型宣扬褒奖力度,开展慈善典型表彰评选“普陀慈善奖”,大力弘扬先进,褒扬先进模范人物,提高慈善从业人员的荣誉感。

(四)支持一批慈善项目创新增效

1.推行“慈善+救助”融合帮扶模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以“五大行动”为主线的系列关爱救助项目,积极推动慈善基地与“助联体”的融合建设,引导助联体在发现救助需求、链接慈善资源、提供专业服务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实现慈善救助服务均等、普惠、一体化。

2.持续开展“慈善+公益”行动。通过开展区级公益创投项目大赛,加大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项目培育力度,推出一批慈善公益项目,为海岛“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提供慈善救助服务。支持慈善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找准参与乡村振兴的发力点,筹集定向专项资金助推乡村生态宜居。

3.拓宽慈善资源引入渠道。制定招慈引善政策,继续鼓励区内外社会各界慈善力量参与“共富方舟”健康服务,整合原有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康复医疗救助”“低收入户慈善医疗保险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慈善救助”项目,重点实施“慢性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切实提升慈善救助服务质量。

(五)厚植一种慈善文化氛围

1.打造慈善文化新地标。依托普陀区莲花洋公园建设慈善文化公园,通过慈善主题雕塑、慈善项目长廊、普陀慈善发展时间轴、慈善捐赠角等载体进行充分宣传展示,设置慈善互动区,为慈善组织活动、公益摊位等提供场地,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慈善事业。

2.浓厚“人人慈善”氛围。构建以部门单位、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多元力量组成的“慈善大联盟”,形成具有特色的海岛慈善氛围,通过授牌仪式、慈善义卖、专题专访创新全民慈善意识,以捐赠、传播、汇集、展示的闭环结构夯实普陀慈善创新举措。

3.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重点对慈善财产募集、管理、使用的开展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政策宣讲,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与慈善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慈善项目进行监督,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5月前)。通过实地调研、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剖析工作现状和问题,梳理试点思路。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试点方案有效实施。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5月—20252月)。积极落实试点建设主体责任,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计划表,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实施、稳步推进,并对试点事项启动跟踪督办。适时召开协调会,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3月)。认真梳理试点工作经验,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创新实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形成试点相关工作总结,及时向省厅报送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同时,注重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普陀区慈善事业发展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组织体系,定期研究部署慈善试点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在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部署过程中,全面加强政策、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组织社会各专业力量全程指导并协助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积极筹措试点经费,确保创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同配合。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间的协同,加强工作联系和对接,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不断强化系统观念,提升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创建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集中展示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动态信息、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等,适时总结推广好事迹好经验好做法,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普陀区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加快海岛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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