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4年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改革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十五届三次、四次全体会议及王浩省长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探索一条以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海岛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之路,力争在缩小“三大差距”上展现更大作为,为全市打造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全国样板作出突出贡献。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舟山市开展全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的指示要求和省市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十五届三次、四次全体会议及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坚持先行先试、继承优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紧跟市域一体化统筹,结合我区特色,针对影响和制约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突出问题,为探索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积累经验,为全市破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有效路径。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供给侧、需求侧出发,全面提高城乡、区域、群体间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升海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政府有为、群众有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可持续基础上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各渠道服务资源,不断推动服务内容一体化、服务渠道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走出一条具有海岛特色、彰显共富底色的市域一体化示范之路。
(二)目标方向。
立足普陀海岛众多且分散、资源共享性差的实际,紧扣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改革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率先探索一条以公共服务一体化缩小“三大差距”、实现海岛共富的先行之路。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成示范”要求,全力为全市打造全省公共服务市域一体的先行示范市当好排头兵。
到2024年底,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居等领域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人人享受方便可及的公共服务,基本满足人民全生命周期民生需求。同时,提升公共服务一体化能级,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示范引领全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衡优质共享。
展望2025年,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深度、广度不断扩大,标志性成果迭代升级,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全面深化。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全域化,为全市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供实践经验,推动全市成为全省“三大差距”持续缩小的最佳实践和海岛范例,在全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中作出普陀贡献。
(三)基本原则。
1. 人口向着大岛聚。结合普陀海岛人口特点,针对性制订偏远海岛搬迁优惠政策,健全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引导人口向本岛集聚。
2. 服务跟着人口走。结合人口流动趋势,立足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实现资源共享共赢与制度无缝对接,构建与常住人口和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统筹机制。
3. 要素就着服务配。进一步明晰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和对普惠性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健全要素投入机制,推动资金、土地、编制等公共服务要素在全区范围内合理流动和配置,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不断完善、稳步提升。
(四)实施路径。
1.紧跟市级统筹规划。全方位融入全市“1+4+N”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区域统筹调控力度,推动海岛设施要素整合归并、补短升级,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要求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资源要素利用最优化、效用最大化。
2.提升大岛承载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充分结合大岛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厘清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服务共享”进行专项提升,为全市深入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3.兜住小岛民生底线。创新小岛医疗、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供“固定+流动”等基本公共服务方式,促进资源集约利用、设施集中共享,保障符合小岛人口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引导人口转移集聚。深入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打破城乡割裂、地域差别、户籍限制,加快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渔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岛与各海岛特色实行差异化推进战略,通过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均衡优质资源的布局,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控制在允许的合理范围内,结合需求与财力可能,不断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居等公共服务在城乡间、海岛间、人群间的流动、延伸和共享,确保海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围绕“学有优教”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服务均衡优质。
1. 聚焦学校建设布局规划,加快海岛教育资源集聚,促进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根据《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布局规划》和《舟山市普陀区2019—2030年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在普陀本岛范围内持续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农村学校布局优化和办学条件提升,到2025年,新增学位4140个,义务教育学生大岛就读率达到100%。制定小规模学校和低端薄弱民办学校(幼儿园)撤并整合方案,做好学生安置和教职工分流工作,确保应撤尽撤。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2024年,高质量通过国家级评估。深入推进高质量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建设,提高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比例。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2. 聚焦教共体改革,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优质发展。全面推进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三种模式为主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数字技术,深入开展基于网络空间的师生教与学应用。到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育共同体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幼儿园一体化管理,以公办园、优质园为主体,重点扶持农村薄弱低等级幼儿园,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到2025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等级幼儿园占比达到100%。
3. 聚焦教师编制和经费保障改革创新,实现要素资源统筹,促进校际一体化均衡发展。贯彻落实教师编制区域统筹机制,规范教师编制管理配置。执行编制“周转池”制度,依法依规配置公办普通中小学编制规模;支持配合教师跨区域遴选、流动机制。根据市域一体的资助办法落实学生资助保障,在2024年全面落实市域一体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深入实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定向推荐、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积极向市教育局争取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等推荐名额,培育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4. 聚焦随迁子女和特殊教育儿童青少年,提高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水平,保障群体一体化公平发展。稳妥推进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有序退出,支持配合市域随迁子女公办入学“两区一城”一体化保障新机制。建立并稳妥实施民办薄弱幼儿园退出机制。2024年,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排摸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满足残疾儿童不同的就学需求,全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到2024年,残疾儿童青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均达到100%。根据市域文件标准,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2024年学前教育资助对象减免保教费、免收伙食费等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围绕“病有良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医疗服务普惠可及。
5.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加快构建“1+1+N”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以普陀医院+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统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形成辖区医疗机构“一张图”。 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和产业分布情况,优化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人口密集的本岛和“大岛”医疗卫生服务承载能力。原则上按照“15分钟公共服务圈”标准,对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对常住人口500—1000人的小岛由邻近卫生院设立分中心,对常住人口100—500人小岛设村卫生室,对常住人口100人以下小岛不新设村级医疗机构。实施登步岛卫生院人员精简工作,撤销白沙岛卫生院改设为白沙港村卫生室,科学合理布局全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完善群岛网络医院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资源共享。
6. 强化区级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城区公共服务水平。以三甲医院创建为载体,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七大行动”。持续深化普陀医院与邵逸夫医院“山海”协作模式,加快实现“3342X”能力提升。全面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和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力争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加快实施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升传染病基因检测水平,组建平战结合的高素质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本岛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谋划建设工作,新建、迁建和改(扩)建沈家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提升城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普陀区中医门诊部建设,建立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帮扶机制,实现“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目标。
7. 创新编制管理模式,完善医务人员良性培养机制。建立卫生事业专项“编制池”,实行编制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人员调配。组建多学科“潮汐式”服务团队,补齐基层服务能力人员不足短板。积极争取“省编区用”“市编区用”政策,力争5年内单列上级医院编制员额20名以上。将区级医疗机构紧缺岗位纳入定向委培计划范围,每年招聘定向委培生12名。探索大健康产业高端人才与普陀医院编制挂钩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实施“银龄助康”和浙江省“万名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创新编制管理模式,拓宽优秀卫生人才补充渠道。成立名医工作室,给人才培育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空间。
(三)围绕“老有康养”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安心暖心。
8. 聚焦规划布局优化,实施养老机构“改、撤、并”,编制区级专项规划,促进全区养老设施一体化建设。修编《普陀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探索开展虾峙“离岛安养”、白沙“旅居康养”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孝老氛围营造。稳妥有序撤并转型规模小、运营弱、设施旧的养老机构,实现资源集约利用。积极谋划引入1个中高端医养结合项目,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设施,引导小岛老人往大岛集聚。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求,优化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布局,进一步发挥7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门服务辐射能力,强化37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为老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小区配建养老用房,设置社区嵌入式居家设施、老年人学习点、护理站、助餐点等。2024年,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100%,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30%。
9. 聚焦能力水平提升,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化。深化全省“海岛支老”成果,谋划“普陀区海岛支老”行动,鼓励本岛专业养老机构派遣养老护理员,驻点六横岛、虾峙岛、桃花岛、登步岛、白沙岛、葫芦岛等偏远海岛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帮扶、指导、引领作用,形成本岛与离岛、大岛与小岛养老机构共建机制。常态化开展“暖阳助老、九送上岛”主题行动,每月至少提供1次上岛服务。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五社联动”提质增效,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慈善力量、志愿者等参与为老服务,深化“银龄互助”。持续推进“守护夕阳”行动,委托第三方为老组织实现全区各小岛养老服务全覆盖。
10. 聚焦普陀特色做优,促进事业发展品质化。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幸福颐养”系列品牌打造。根据全市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准分析人口分布和需求,在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和展茅街道分层分类打造民生服务综合体,为全市提供普陀经验。2024年建成运营3家民生服务综合体;2025年,实现民生服务综合体镇(街道)全覆盖。继续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度,率先在全市实施特困人员县域集中供养。全区保留本岛和六横岛作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点,2024年完成全区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按需县(区)域集中供养覆盖率100%。建立海岛老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幸福食堂+中央厨房+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的海岛特色助餐体系,2024年,建设“幸福食堂”3家、助餐点13个,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80%以上;2025年,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90%。继续推广海岛“幸福驿家”,新增救助、扶残、法律援助服务,由“5+X”升级为“8+X”。2024年,推进建设“幸福驿家”1家;2025年,按需实现应建尽建。
(四)围绕“宜居宜业”加快推动大岛人口集聚,实现海岛群众安居乐业。
11. 实施海岛渔农民集聚工程。按照“提升大岛承载能力,兜住小岛民生底线”原则和“锁定岛、锁定人”要求,将常住人口100人以下的大双山岛、黄兴岛等2个岛进行迁居,共涉及“户在人在”人口96人,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大双山岛迁居工作,10月底前完成黄兴岛迁居工作;对有重大项目落地的佛渡岛实施征迁,2027年底前完成。
12. 因岛制宜分类迁居安置。以海岛产业布局发展为依据,科学合理选择迁移安置方式。其中,大双山岛迁至虾峙岛镇级保障性住房;黄兴岛主要以居民购买舟山本岛商品房解决;佛渡岛以宅基地安置、公寓楼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进行整岛征迁,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迁移人员户籍按《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26号)规定迁入安置地。
13. 持续推进海岛渔农民安居工作。调整完善常住地住房基础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住房保障受益群体,通过公租房托底保障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普惠保障,将我区小岛进城渔农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渔农民阶段性、过渡性住房困难。
14. 打造就业服务海岛样板。打造城乡一体零工服务矩阵,在六横、经开区等人口比较集中的镇街、海岛和产业平台等地新建3家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实现就业服务平台从城市楼宇向海岛乡村延伸。依托互联网应用平台,探索普陀就业服务“一张图”模式,完善以即时快招服务为核心、以技能提升和权益维护服务为支撑的就业增值化服务。提质打造“没有围墙的海岛创业园”,开展各类乡村创业帮扶活动,全力推动乡创基地错位发展、功能耦合、优势同塑、良性竞争、和美共富。2024年底,采取“谋划打造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基本建设完成覆盖全域的具有鲜明海岛特色的乡创基地网络。以举办全省“没有围墙的创业园”现场会为契机,持续扩大普陀乡创品牌影响力。
15. 打造技能提升海岛样板。紧紧围绕市委“985”行动,依托普陀经开区、智创城西、大健康产业中心等平台,聚焦绿色能源、绿色海工装备等前沿领域,精准发掘并大力培养具备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的“高精尖缺”专业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系,实施“新农(渔)人”培养计划,系统化培养渔农业领域技能人才。加大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力度。2024年底,新增持证数字高技能人才120人。充分用好现有平台,延伸拓展技能培训场地资源,2025年底,建成2家“工匠学院”,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实施“一老一小一弱”技能支撑行动。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员等“一老一小”领域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行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特点,适当放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年龄限制,探索破解弱势群体技能培训难题。在特种作业等行业领域,探索开展“联合培养”模式,切实为行业从业人员“减负”,推动行业技能人才共育、共评、共享。布局建设海岛特色技能型乡村(社区)、技能创富型企业等技能型基本单元,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革,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到2025年,全区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达10家。
16. 打造基层人社治理海岛样板。加强区级劳动保障督导员、乡镇劳动保障管理员、村(社区)和企业(工程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三支队伍建设,构成基层人社治理共同体。以海岛乡镇为基层人社治理的基本单元,承担执法监管、仲裁信访、欠薪隐患排查、劳动纠纷调解处理等工作,到2024年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5%。充分发挥全省首家“三心”服务驿站功能,定期组织开展“三心”服务主题月活动。谋划建设一批具有普陀人社特色的“创改开”项目,深入推进六横和谐劳动关系离岛生态圈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开辟绿色通道,真正做到将劳动纠纷吸附在当地,消灭在萌芽。联合多部门,健全信息交流共享、舆情监测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前哨作用,全力推动“安薪指数”等重点争先进位。2024年底,全区“安薪指数”达到94.7%以上。
(五)围绕“兜底救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保服务提档扩面。
17. 出台公租房托底保障制度。制定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海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政策,厘清现有住房保障和需求之间的差距,通过对长期闲置的安置房源及地块进行资源整合,用于补充住房保障房源,或将拆迁闲置土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落实退出保障机制等方式,确保保障政策可持续推进。
18. 优化完善就业兜底政策。组建城乡互联就业服务小分队,精准掌握全域重点群体的基本就业情况,构建“人社专干+村(社区)主力+人力资源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多元服务机制。优先对低收入家庭、大龄、残疾等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帮扶,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在稳定就业与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遴选并确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就业见习单位。2024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见习岗位150个以上。
19. 兜牢基层健康服务网底。推进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创建,探索宁波、邵逸夫医院—六横医院合作模式,建立优质医疗资源帮扶机制。启动六横医共体综合提升项目建设,加快整合六横镇村卫生室资源,全面盘活整体医疗资源。深化海岛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支持海岛基层卫生院按需提供住院服务,分批分类配备重点医疗设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落实签约提高3%医保报销比例,切实提升签约服务效率。到2024年底,全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率达到100%。建立分层级“巡回诊疗”服务模式,深化“共富方舟·健康守护”行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可及共享。推进普陀区急救分中心建设,实现万人口以上建制海岛乡镇急救点全覆盖。2024年实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00台,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10万人配置50台AED。加快打造“海陆空”立体化院前急救模式。
20. 组织打造专业护理保障队伍。多渠道推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集中培训班,养老护理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率达到90%以上。每年组织开展3期以上养老护理员培训考证,优化养老护理员薪酬结构,实施入职奖补和特殊岗位津贴,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招聘力度。2024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4.5人;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以上。
21. 激励引导缴费档次提升。根据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的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适当提高由政府全额代缴的困难群体(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最低缴费档次和较高档次的缴费补贴,增强缴费吸引力,通过当前多缴费,提高未来预期养老待遇。按照“量力行、适度增、不唯高、补短板”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六)围绕“事有优便”加强惠民便民体系建设,实现为民服务高效便捷。
22. 积极推动“蓝色岛链”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新改建东港(半升洞)客运场站及城市广场,提升改造4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突出“一岛一特色”,完善水上陆岛交通网络,新建3艘客船,提升改造3艘客渡船,实施六横大岙、桃花沙岙、葫芦岛交通码头提升工程。完善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新建区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1个,镇级共配中心(客货邮综合服务站)7个,提升改造74个农村物流点,其中“ 一点多能”网点50个,保障岛际间的生活物资配送。完成6座村级供水水站建设,进一步缓解住人岛屿供水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综合部门统筹调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按各自职能衔接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专项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与市级专班建立市县(区)一体、条抓块统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上报、研究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要素统筹能力,优先保障行动方案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确保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完善“钱随事走”“钱随人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用地保障,推动盘活存量用地;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工作,加强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人才返岗等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评。
合理设置改革、项目和需市级支持举措三张清单,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有关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由专班牵头联合各责任部门,聚焦重点项目开展定期督导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工作进展、改革试点和政策信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普陀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惠民可及度和为民满意度有机统一,健全问需于民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清单
2.2024年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项目清单
3.2024年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需市支持举措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