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东街办函〔2024〕20号)文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芦花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治理渔农村生活污水471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管道17880米,新建检查井1555座,化粪池471座,安装污水处理终端2套,污水提升泵站1套,并对开挖路面进行提升改造。
四、工程设计
同意工程按7度抗震设防。本工程主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支管采用硬聚氯乙烯管,施工采用开槽埋管方式,过河段采用拖拉管施工。化粪池为玻璃钢化粪池,基础为100毫米厚碎石垫层+100毫米厚混凝土垫层+150毫米厚砂垫层。路面提升改造中,非机动车道采用50毫米碎石垫层+120毫米砼路面;机动车道采用50毫米碎石垫层+150毫米混凝土。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64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审〔2024〕21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关于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舟普财审〔2024〕120号)。
请据此设计施工图,控制施工图预算。
此 复
附件: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概算表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概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 |
一、工程费用 | 1445 |
1、管网工程 | 1255 |
2、附属工程 | 190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1 |
1、建设管理费 | 81 |
2、其他费用 | 40 |
三、工程预备费 | 78 |
四、项目总投资 | 1644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7-330903-04-01-582984
22号普发改审〔2024〕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港街道芦花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