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领雁工程”,结合全区“担当作为奋战年”行动部署,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东极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村社“双述”、党群“双评”、提级“双比”,对全镇村社党组织班子、村社干部及党员进行分类定档、实行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堡垒“亮旗”、干部“亮星”、党员“亮赞”,推动选树一批、调整一批、储备一批、激励一批,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堡垒,为建设“智富新东极·融创新未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评价内容
按照市委、区委组织部要求高标准落实东极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全面考察评估东极村党组织班子运行情况、村社干部履职情况和村社党员表现情况,具体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类评价。
1.村社党组织班子和村社干部。重点对照《村社党组织班子和村社干部考评参考标准》(附件1),主要看是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决服务保障“985”行动等中心工作;是否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团队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活动,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是否有效统筹协调网格员等基层治理力量,带领党员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是否有效巩固和提升集体经济,发挥“共富工坊”等作用;是否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全面落实阳光治理要求等。
2.村社党员。重点对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附件2),主要看是否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是否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向群众宣传、诠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及时向党反映群众意见诉求;是否在工作生活中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
三、工作步骤
1.村社“双述”。3月底前,东极村党组织班子和村干部分别对照评价标准进行查摆,认真总结近一年以来取得的经验成绩,分析班子及自身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自评。完成村社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述职、向镇党委述职工作。全村党员对照相关内容开展一次自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先锋指数考评和民主评议情况作出自评结果。
2.党群“双评”。4月中旬前,东极村党组织班子、村干部和全村党员的公开“晾晒”自评结果,接受群众评议,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同步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接受村民群众评议。4月底前,镇党委组织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办、镇纪委、经贸办、渔农办、文旅办、平安办、社发办等相关人员,建立考评组,综合采用“看、谈、访、查”等方式,全面评估近一年来村社党组织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村社干部履职情况,对评估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详细要求,切实将评估工作压实落细。评估按照工作实绩占比50%、党员评议占比30%、群众评议占比20%,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好、良好、一般、差”四类分档,其中“好”档次比例不超过10%,“差”档次比例不少于10%。
3.提级“双比”。5月底前,镇党建办围绕对照清单,通过工作督导、随机走访、实地印证、村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综合各个科室意见,对考评组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综合研判和全镇排名。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考评结果经镇党委审定后,上报区委组织部。
四、结果评定及运用
1.堡垒“亮旗”。全村党组织班子对标堡垒“亮旗”分级管理,围绕党建示范、产业兴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基层治理等方面,“晒”成绩、“晒”思路、“晒”亮点,营造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夺旗”氛围,推动全村党组织全面登高进阶。对“示范旗”党组织加强典型示范,可经过镇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先进党组织的称号。对“规范旗”村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及时查缺补漏、逐项提升完善,争创示范村社党组织;对“整转旗”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转,选派工作人员全程加强指导。
2.干部“亮星”。对村社干部实行星级管理,将星级评定结果与奖补、待遇等挂钩,并作为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按照表现从优到劣分别评定为5—1星,对5星村社干部,加强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推荐中予以倾斜;对2星及以下村社干部,由镇党委书记“一对一”约谈提醒,并落实导师帮带、专题培训等措施,帮助提升争先意识及履职能力;对1星村社干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调整。结合“亮星”结果推动村社主职及后备人才形成“一人一档”,优先从5星、4星村社干部中补充主职后备人才,对后备人才实行定期培训、定人帮带、定岗压担。逐步推进村社干部调整、组织队伍培养、后备梯队建设等工作。
3.党员“亮赞”。村社党员实行红黑榜管理,结合先锋指数和民主评议、党员违纪违法和参教信教等情况,建立点赞点亮榜,每季度“公开晾晒”1名党员先锋言行。结合“七一”庆祝等活动,对“亮赞”党员颁发证书,并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对于“黑榜”党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区分不同情形,予以通报、约谈、学习帮教等处置,按相关规定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全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市、区部署要求,紧扣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思考,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强化措施补齐短板,进一步总结提炼“三双三亮”行动的经验启示,寻找差距。深刻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并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
1. 村社党组织班子和村社干部考评参考标准
2.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3. 东极镇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时间安排表
4. 东极镇村社党员红榜晾晒情况统计表
5.东极镇其他两委干部“三双三亮”星级评定表
附件1:
村社党组织班子和村社干部考评参考标准
评价维度 | 主 要 内 容 |
筑基 坚实感 | 1.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好党员群众宣传教育。(5分) |
2.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较好执行意识和能力,保障推进“985”行动等重点工程、项目有力有序。(5分) | |
3.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有效履职,分工合理、职责明晰,“1+2+X”领导架构运行有序,团队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4分) | |
4.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形式丰富、内容充实。(5分) | |
5.根据“一村(社)一品”谋发展要求,因地制宜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结合本地特色,按照“六有”标准打造主题党日活动点。(3分) | |
共富 获得感 | 1.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年度行动计划,“共富工坊”、共富集市等有效发挥作用。(5分) |
2.充分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盘活沉淀资产,撬动外部力量资源进入,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就业增收。(5分) | |
3.多形式建立或参与党建联建机制,定期举行会议活动。(5分) | |
4.落实元旦春节、七一等节假日党员走访慰问、离任村社书记补助、“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颁发等工作,规范开展走访慰问。(3分) | |
服务 满意感 | 1.常态化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及时回应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急难愁盼,办实办好“一老一小”等群体关键小事。(3分) |
2.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群众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较好在村社化解。(3分) | |
3.村社干部开展常态化民生大走访,落实党员“包网入户”制度,通过包片联系等方式,每年走访所有户。(5分) | |
4.积极打造党群服务中心,具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宣传、便民服务、健身娱乐等功能,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5分) | |
治理 安全感 | 1.有力统筹协调网格员、社工等基层治理力量,带领党员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取得较好成效。 (3分) |
2.科学划定网格,网格人员配备规范到位,每年开展对网格员的管理考评,有效运用评先评优、推优入党等方式强化激励。(3分) | |
3.严实作风,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规范“三务”公开,全面落实请示报告、承揽工程项目等阳光治理要求。(4分) | |
4.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社区“两委”成员和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较好。(5分) | |
村庄和 美感 | 1.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和引导,开展家风家训等文明培育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红白喜事简办等移风易俗活动。(3分) |
2.政务、文化、体育、养老、医疗卫生、便民生活等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共服务圈”等基本形成。(3分) | |
3.深入实施“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相关村社按照相关标准体系,积极打造美丽小岛。(4分) | |
4.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统一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组织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3分) | |
队伍 认同感 | 1.村社干部主要精力在村社、严格落实坐班值班,能管住小事小节、管好家人亲友。(3分) |
2.公道作风正派,无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情况,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公开议公开办、做到一碗水端平,党员干部群众认可信赖。(3分) | |
3.建立村社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村社后备干部人才库。(5分) | |
4.深化实施村社“三培养”工程,实行后备干部定期培训、定人帮带、定岗压担。(5分) | |
加分项 | 村社经验做法被市级以上部门发文推广或者在大会作典型发言;村社党组织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村社“两委”干部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一年内有相关荣誉每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扣分项 | 村社“两委”干部受到刑事处罚、警告以上党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村社党组织书记长期不在岗,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村社信访矛盾突出,发生群众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本年度村社域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造成负面影响。(存在1项扣5分,不得评为示范旗,视情评定为整转旗) |
附件2: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参考标准
评价维度 | 主 要 内 容 |
理想信念 | 政治立场坚定,始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
政治纪律 |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廉洁奉公、严于律己。 |
组织纪律 | 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
宗旨意识 | 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常向群众宣传、诠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
发挥作用 | 在工作生活中处处以身作则,事事想在前,时时走在前,处处作表率,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以及突发事件中,敢于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组织、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带头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 |
加分项 | 1.为保护党、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果敢、无私无畏的。2.在维护社会稳定、抗击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等突发性事件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3.在服从服务大局、推动单位中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4.当年获得县处级以上党委机关各类表彰荣誉的。5.其他情形。 |
扣分项 | 1.对党组织的决策决议执行不力的。2.参与越级上访等非法上访,恶意散布谣言,参与群体性事件,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3.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推诿塞责、畏缩不前、消极怠工的。4.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无故连续两月不交纳党费,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思想的。5.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6.其他情形。 |
一票否决项 | 1.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3.党性原则丧失,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公开扬言退党。4.大局意识缺乏,不支持、不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恶意阻挠重大项目建设。5.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6.法制意识不强,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规范。7.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8.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9.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沉迷低级趣味,参与“黄赌毒”,生活作风不检点。10.廉洁自律不够,恶意拖欠国家、集体资金,贪图享受、铺张浪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谋取个人利益。 |
附件3:
东极镇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
时间安排表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东极镇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实施方案》 | 3月18日 | |
召开村社组织“三双三亮”述职会暨“马上办”式基层头雁擂台赛,东极村村书记向镇党委述职 | 3月27日 | |
村社党组织班子、村社干部和村社党员自评“体检结果”上墙公开“晾晒” | 4月8日 | |
第一季度“公开晾晒”1名党员“先锋言行” | 4月10日 | |
第一季度以红榜形式点赞点亮党员“先锋言行” | 4月22日 | |
确定第一季度全镇堡垒“亮旗”和干部“亮星”名单 | 5月20日 | |
第二季度“公开晾晒”1名党员“先锋言行” | 7月10日 | |
第二季度1次以红榜形式点赞点亮党员“先锋言行” | 7月20日 | |
确定第二季度全镇堡垒“亮旗”和干部“亮星”名单 | 7月22日 | |
第三季度“公开晾晒”1名党员“先锋言行” | 10月10日 | |
第三季度以红榜形式点赞点亮党员“先锋言行” | 10月20日 | |
确定第三季度全镇堡垒“亮旗”和干部“亮星”名单 | 10月22日 | |
第四季度“公开晾晒”1名党员“先锋言行” | 1月10日 | 2025年 |
第四季度以红榜形式点赞点亮党员“先锋言行” | 1月20日 | 2025年 |
确定第四季度全镇堡垒“亮旗”和干部“亮星”名单 | 1月22日 | 2025年 |
村社党组织班子、村社干部和村社党员整改结果晾晒 | 1月25日 | 2025年 |
附件4:
东极镇村社党员红榜晾晒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评定时间 | 先锋言行 |
附件5:
东极镇其他两委干部“三双三亮”
星级评定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星级评定建议 | 评定理由 | 帮扶举措(仅需2星及以下填写) |
备注:5星、2星及以下的村社其他两委干部填写,非脱产干部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