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普登(2024)第0840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7)普陀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399号 |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田晶、翁科锋 | 他项权证 | 330903002012GB00002F00010005 | 普陀区沈家门戚家湾路63号302室 | |
2 | 浙(2023)普陀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788号 | 王灵敏 | 田晶、翁科锋 | 他项权证 | 330903002012GB00002F00010005 | 普陀区沈家门戚家湾路63号302室 |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