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经2024年8月1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王义竹等五十五名同志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具体名单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王义竹、王秋君、毛丹丹、孔继海、叶晶晶、史红意、戎静静、朱良波、刘召平、刘莎莎、刘海珍、刘焱、刘瑾勇、孙玉芸、严淑兰、李施雨、李海杰、李斌、吴晏晏、邱彦淇、应吉盛、汪旭迪、沈艳娜、张正宇、张芦军、张挺、张剑飞、张倡婷、张维、张满忠、张群、张静、陆孟君、陆海英、陈丽敏、陈其恩、陈露莎、邵杰、林欢芬、林辉、周位东、周忠、周珈祎、周科亮、贺磊、顾永定、钱儿、徐双娜、徐超杰、翁志跃、翁怡圆、翁臻峥、葛海勇、蒲春莉、虞博露。
特此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