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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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虾峙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虾峙镇总体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15 上午

 地点: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虾峙镇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舟山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927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7817560@qq.com。咨询电话:0580-6057301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将于929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x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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