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提升改造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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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由舟山市自然资源测绘设计中心编制完成,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附件: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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