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交旅集团以“五聚焦”落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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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今年以来,普陀交旅集团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普陀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试点总审计师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备总审计师,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反腐倡廉为重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是聚焦组织领导,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成立集团内部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由总审计师担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纪检部(内审部)。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内审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2名。由总审计师带领内部审计队伍,对企业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评价,增强对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的把关和指导。

二是聚焦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印发《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中的责任与要求,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方式,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聚焦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工作中,增强内审部门与集团纪委的联动,把集团纪委委员编入内审小组,全程参与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增强内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审前充分沟通,审中协同配合,审后结果共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合理确定领导干部审计内容和重点,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履职尽责、廉洁用权。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招标采购、“三公经费”、规范津补贴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今年集团已对下属子公司开展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五是聚焦审计问题整改,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建立内部审计挂销号制度,把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重要抓手,充分聚焦审计计划“高度”、实战“精度”、整改“力度”,常态化做好“经济体检”。坚持“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整改督查就延伸到哪里”,审计整改结果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告,防止共性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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