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普政办〔2022〕8 号)和《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普卫〔2022〕66号)、《关于调整舟山市普陀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普卫〔2023〕96号)的有关规定,经托幼一体机构申请,区教育局审核, 2024年下半年收托补助资金拟补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已结束,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月10日至1月17日。
若拟补助对象有不符条件,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公示受理:普陀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580-3028038。
附件:2024年下半年社会办托幼一体机构收托补助汇总表.xls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