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02-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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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致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整治,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区PM2.5日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6.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100%达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总分较2023年提高3.21分,全省排名提升36名)。四度捧回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首次银鼎)。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快能源领域低碳转型。完成普陀2号海上风电场核准批复、公司注册;登步岛渔光互补一期7.5万千瓦全容量并网;新增绿电装机容量10.24万千瓦。一批能源类战略性项目实现重大突破。加强重点企业用能监管,6家重点用能企业、3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能预算化管理。大力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成集煤电、风电、光伏发电、潮流能发电和储能等于一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推进工业领域绿色跨跃。全球首艘大型集装箱船甲醇双燃料改装完成;国内首艘新能源智能驾驶海钓用游艇(舟山标准)启航;全国首艘新加空气减阻等四维一体节能降碳改装船舶交付。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整治9家高耗低效企业,累计腾出用地1790亩。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完成中科立德“双碳”认证培育。

(三)提升绿色建筑水平。完成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分别达0.4、29.7和12.36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8兆瓦,既有居住节能改造2.4万平方米。

(四)构建低碳运输体系。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分别21辆和107辆,主城区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到70%;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1辆,清退老旧营运客船3艘。

二、持续污染防治攻坚

(一)强化大气治理。编制重点区域管控方案、国控站点近源污染整治提升和应急管控方案,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污染天气应急预警16期。落实重点行业VOCs整治,10家配备高架车的船厂安装移动式VOCs收集设施,完成2家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和2家企业低效设施治理。源头削减移动源污染,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54辆,淘汰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122辆,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34辆。加强秸秆焚烧管控,累计建设48个秸秆集置点,购置农林废弃物制肥机,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制止焚烧行为656起。大力整治扬尘污染,连队化管理13个建筑垃圾运输车队,129辆工程运输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落实篷布密闭化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政企协商”4类减排措施,全力推进各类治气攻坚项目,顺利完成市下251项年度治气任务。

(二)深化碧水行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规模饮用水源地划定名录获市政府批复。针对性治理里外西河、稳定东港城市河道水质。有序推进龙山河、芦花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入海河流氮磷浓度控制计划,3678个入河排口录入浙里碧水平台。投资约668万元提升改造东港海珠路,竣工排水管线敷设、多杆合一等多个项目,新改建污水管网3.5公里。专业养护城区约82公里污水管网,修复污水管网破损、下沉、脱节等缺陷44处。拓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约4000万元新开工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三)精准治废治土。实施危废规范化管理,实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经营和重点产废单位检查整改,专项调度实验室危废处置情况。组织非正规固废堆场排查,竣工5个固废源头减量和利用处置项目,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废旧农地膜回收处置率达90%以上。完成2家土壤污染自行监测、2家隐患排查及1家地下水污染管控整改提升,闭环4个“一住两公”建设用地污染调查,安全利用率100%。强化垃圾分类,新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3个,全区180个居民小区实行撤桶并点,69条商业街实行撤桶进店,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占比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均达100%。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一)完善国土空间治理政策体系。持续构建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获省政府批复,6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加快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1199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006.75亩,桃花原海之源公司工业用地复垦新增耕地146.4亩。上报1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方案,开工建设1001亩多田套合项目。

(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国土绿化3050亩,新增绿化造林5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500亩,松材线虫病处置完成率100%。生物多样性延续调查发现普陀新记录种11种,县域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指数达到1392种。推广配方肥870吨,绿色防控技术推广0.5万亩次。清理取缔违禁渔具1600余顶、涉渔“三无”船(筏)216艘。海漂垃圾巡查打捞面积92平方千米,巡护保洁湾滩总长度1967.5千米;清理处置海漂垃圾874方,湾滩垃圾1783.9方,废塑料等资源利用31吨。

(三)实施自然生态修复。重大水利项目年度投资2.66亿元,占年度计划97%。六横河湖库塘清淤2.4公里,本岛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启动。转型利用1处废弃矿山,成功供地;3处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完成市级交工验收。修复退化林500亩。建设蓝色海湾,持续修复受损岸线,督促实施单位加力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项目海岸线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

四、提升城乡风貌品质

(一)持续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打造沈家门“渔都海市·共富港岸”传统风貌区和东极县域风貌样板区;实施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专项行动,完成3个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普陀西河、兴普、新街3个未来社区获评省级普惠型未来社区。

(二)创建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桃花示范镇完成市级评估,虾峙、东极、展茅建设方案通过省级评价备案,一镇一策持续推进建设培育。投资8950万元推进城镇体检11个项目,建设进度全市前列。

(三)打造未来乡村。围绕“一统三化九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第三批未来乡村引育乡村文旅融合业态17个,建成沿线共富工坊11家,吸纳就业43人,助农增收92万元,村集体经济同比增收10%。

五、培育美丽生态文化

(一)生态宣教亮点纷呈。开展“3·30”国际无废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生物多样性知识,积极营造生态环境纪念日宣传氛围。开展8场“五水共治 美丽普陀”网格走访宣传文艺演出,推出美丽普陀、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等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广告700多条次,相关报道300多条次。

(二)多领域开展低零碳示范。东极低碳镇和黄杨尖低碳村完成建设,茅山、白沙港2个低碳村和展茅工业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成功申报万邦重工省级减污降碳第四批标杆项目。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项目各1项。申报1家省级低碳生态农场。申报2家节水型企业。积极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发布全市首个无废赛事指南,举办首场无废篮球赛。新增15个无废细胞,白沙“无废岛屿”和正山“无废工厂”获评2023年度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

(三)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启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护海净滩活动,建立普陀“海小青”净滩服务队,累计开展净滩活动23场,招募滩主5位,新建立净滩阵地7个。普陀潮客户端推出“集福农场环保答题活动”,推文阅读量1.4w+,活动期间总点击量达8.9w,总参与人数1.7w+,真正做到宣传入眼入心,极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本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任务的冲刺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这一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谋划一批“生态环境提品质、支撑发展强基础”的工程项目,着力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积极探索生态惠民富民新路径,着力推动“两山”转化,力争“两山”基地创建入选省厅项目库。加快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推动船舶行业废气整治提质增效,争取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问题河道”巡河频次和“找寻查挖”力度,系统修复中弄河、外西河等突出问题河道。严控水环境质量,确保省控以上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稳定达标。加快“无废细胞”建设,指导各相关行业踊跃参与,争取全面建成“无废城市”。

三是进一步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开展桃花岛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大深水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评估。全面梳理应用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强化穿山甲、小灵猫等重点物种监测,积极争取监测工作增点扩面,探索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谋划建设若干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加快打造普陀特色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四是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产业绿色化提质增效,深化能源产业融合,探索“以电养鱼、以渔促旅”风渔旅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冷能多场景应用,谋划发展“极低能耗、极低排放、极低成本”海洋超算中心。协同推进“6+1”领域低碳转型,优化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严格执行绿色低碳节能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执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五是持续加大生态文化宣教力度。挖掘、提炼海岛特色生态文化,努力塑造普陀生态文化品牌。积极搭建宣传教育和实践体验等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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