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490144203/2025-00683 公开日期 2025-02-17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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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省美丽办〔2024〕44号)和市美丽办《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张红军

中共

党员

大学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局长、党组书记

正科级

360*************34

三、主要事迹:

2019年以来,该同志一以贯之学习贯彻和带头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有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和美丽系列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荣获2019年度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3次获美丽浙江(生态示范创建行动)工作考核优秀,3次获美丽舟山建设年度考核优秀。

一是积极组织生态示范创建。牵头修编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认真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级和省级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2019年荣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最高奖项,创下3年建设任务1年实现显著业绩。着力培育绿色转化试点,落实绿色转化试点财政激励工作方案,累计开展近20个“两山”转化试点建设,进一步夯实“两山”基地创建基础。每年印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省、市“811”行动,大力推进《规划》任务落地,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深化。

二是带头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逐年明确区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带队走访各园区和重点源单位,足迹遍布所有重点源和工业园区。累计建成“污水零直排”小区136个、工业园区3个,其它各类“污水零直排区”146个。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建设桃花、虾峙“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四度捧回浙江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2023年度首次银鼎),地表水各断面100%达标。督促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7家、整治低效VOCs设施24家。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63辆、老旧柴油叉车95辆,空气质量全国领先。推行危废场所实时监控,年产危废30吨以上企业全部申领应用浙固码。发布全市首个无废赛事指南,举办首场无废篮球赛事,累计建成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83个,获评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4个。噪声治理工作获得胡伟副省长肯定。全区实现水更清、天更蓝、地更净、环境更清新。

三是协调推动自然生态保护。部署“绿盾”系列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区至今未发现问题图斑。率先全省海岛县区完成全门类陆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系列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长期开展重点区域延续调查,发现2种全球新物种。编制重点物种监测方案,布设31台4G红外相机,对中华穿山甲、小灵猫等实施全天候连续监测。刊发《普陀灵韵》,填补区生态环境保护史上生物多样性科普读物空白。协同开展关键节点海岸线治理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获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

四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隆重举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暨深入推进治水治污大会战大型文艺晚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念活动在普陀举办。2023年与市美丽办联合主办“8·15”全国生态日暨舟山市普陀区首届“生态商圈绿氧生活”生态节启动仪式。连续3年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等主题的浙江省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公益巡回演出。发动群团组织共建生态文明,经常性开展“净滩清塑”等环保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建成5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节点风雨无阻开展系列宣传,累计逾10万人次参与相关活动,生态宣教成效获省厅分管厅长点赞。《推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普陀》入选浙江日报举办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浙江探索与实践优秀案例。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旗下生态环保铁军的绿色守护”和“清廉生态环保”等学习教育活动。修编单位各项制度印发全体员工,明确全局各岗位工作职责,强化干部培训交流,致力打造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的环保铁军。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020911。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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