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50J/2025-00794 公开日期 2025-02-21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统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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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统计局工作部署,认真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为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反映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供扎实的法治保障。现将 2024年法治普陀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升级

一是积极打造法治型统计机关。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动机关党建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统计高质量发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并印发了《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强化统计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构建统计法治与党建和业务全面融合的新格局,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依托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开展网络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使全局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项规定。

(二)以强化统计监督为抓手,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持续深化统计协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和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10月完成对展茅街道、桃花镇和区文广旅体局的联合专项督查并反馈整改意见。严格落实干部联审机制,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施“一票否决制”,全年在一体化监督平台上录入4条干部联审信息。

二是巩固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全面分析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全区各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已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三是坚持加强法律制度监督。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北京道泽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选聘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反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做好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

(三)以提高执法监督质效为依托,守牢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一是同步推进专业核查和执法检查。通过“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全流程监管,结合各专业统计报表审核和一体化统计监督网上风险预警情况,重点关注风险区块、风险企业,加强专业核查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修订了《舟山市普陀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2024修订版)》,细化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压实数据质量管控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二是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和质效。部署全年统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有序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40家,其中与区市监分局、消防大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4家,组织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1家。畅通统计举报渠道,在浙江政务平台和普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和监督投诉电话,凡有举报必须核查和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运行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贯通率,实现“互联网+信用监管”。积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工作透明化,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决定合法化,全面推行行政行为码亮码执法检查,履行告知程序,并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共享,实现检查数据完整归集。

四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局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和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完成中期评估自查工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自查情况、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等各项自查报告。同时,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我局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与参评案卷。此外,参与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与各其他县区进行参评案卷交叉轮阅、互评和经验交流。

(四)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中心,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年共推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活动3次;主要职能部门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巩固统计法进党校,为普陀区第二十四期中青班干部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

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借助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礼堂伙伴”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等契机,通过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答等形式,向社会大众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加深年轻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踊跃参加“统计法在我身边”征文活动;制作统计法宣传视频,利用微信朋友圈广告推送、区政府商务中心LED屏投放、户外广告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统计业务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4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结合走访调研、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方式,现场对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养,今年我局组织3名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全员顺利通过,为执法队伍增加了新鲜血液。强化执法实践锻炼,积极推荐和支持本单位执法人员配合参加上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着力提高年轻同志实战水平,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和水平,筑牢统计执法检查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统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不足或需进一步提升之处。

一是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我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宽松软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整体上统计权威还有待进一步树立,个别企业仍存在统计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统计违法违纪惩治威慑还需进一步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联动还要进一步密切。

二是统计执法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执法属于部属执法,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行政执法证,针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需要专业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目前我局持证人员有6人,基本都是一人双岗或者多岗,平时忙于各类报表调查工作,其中3人为新考出证书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无法专职参与执法检查,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惩统计造假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巩固整治成果,严格执行预防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身学习和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促进统计普法率的提高,真正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突击检查和经常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局干部掌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最新政策。同时,做好对外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众面广、接受度高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针对新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技巧、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实践操作,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的形式提高年轻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继续推进统计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同,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继续联合纪检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查工作,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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