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取水户:
根据《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提出普陀区审批取水户2025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下发征求你们意见。根据各取水户的意见反馈,我局经过审核,并参照取水计划技术要点核定了取水计划量,现下达给你们。
我局将对各取水户取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如年中有新办取水许可证,计划量按取水许可量执行,不再另外下达取水计划指标。
取水户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原因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在收到取水计划调整申请之日起15日内核定,并书面通知取水户。
附件: 普陀区2025年度取水计划指标附件.doc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