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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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及水工程管理单位:

为全面掌握水利工程防灾准备,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范,确保安全度汛,决定在全区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防汛准备工作:包括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和行政责任人、管理(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人员转移负责人等落实情况;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抢险避险方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修订、编报和审批情况;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演练计划及开展情况;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队伍落实情况。

2.工程安全度汛:包括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尤其是久旱后遇强降雨安全管理、在建水利工程(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和对周边防洪安全的影响情况等。

3.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水文监测设施、水雨情信息系统、山洪监测预警系统、防汛信息报送系统等运行情况。

4.防汛风险点:包括可能影响行洪的临时建筑、河道堆积物,山洪灾害易发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病险水库、山塘、水闸、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分布、运行和隐患管控情况。

5.近年水利防汛工作中暴露的隐患、“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

1.各有关单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开展自查;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水库山塘、海塘、闸站、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和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度汛准备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2.区水利局将对重要水利工程、涉水工程的度汛准备工作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等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迅速开展汛前大检查,要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开展自查,及时处置水利工程安全隐患。于3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整改动态管理清单》(附件2)报区水利局。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地要按照“宁可重不可漏”的要求,组织对防汛准备、工程安全度汛、水毁工程修复、监测预警体系、薄弱环节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3.加强整改,限期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于4月15日前完成整改,确实难以完成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动态跟踪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从3月10日开始,每隔10日上报《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整改动态清单》(附件2),直至全面完成整改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联系人:邵丰胜;联系电话:3805287。

附件:1.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wps

2.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整改动态管理清单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整改动态管理清单.wps

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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