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27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187050;邮编:315042;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600175;邮编:31602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电话:0574-89384401;邮编:31580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电话:0580-3057955;邮编:316199。
项目名称 | 拟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岑山改接宁波厚墩220kV线路工程 |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市六横岛西北侧与宁波市北仑区东侧之间海域 | 电力工业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19.1809 | 25年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