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17L003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5-04-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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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口

受理编号为20250417L003的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普陀门诊部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17日经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普陀门诊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兴普大道298号港汇广场101、103、201、203室

    法定代表人:郭泾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L2200]

    有效期至:2030年4月1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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