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称 |
区交通运输局 |
机构负责人 |
张挺 |
机构地址 |
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4楼405 |
联系方式 |
0580-3012224 |
传真 |
0580-3013825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交通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协助推进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负责全区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五)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和水路客运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班线、航线分布,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客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九)指导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海岛城市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0272/2022-139631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5-04-18
08: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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