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普陀区依法开展全区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在制度建设、管理流程、信息共享上持续发力,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统计报表填报负担,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提升“学习力”。认真学习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申报审批规范、白名单实施办法等文件,熟悉现行有效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对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行动的范围、内容、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夯实业务基础。
二是全面清查,强化“监督力”。坚持“全面清理、自查自纠”,按照省、市部署,下发清查通知,对接主要部门,逐一摸底排查,重点清查未经审批、企业直接填报、交叉重复、过时、利用率低及未纳入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的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和指标。
三是积极对接,夯实“联动力”。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跟进掌握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审批的最新要求,提升工作效能。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联络员机制,构建系统完整、约束有力的部门统计业务协同体系,促进统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确保统计调查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