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8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浙财农〔2025〕9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wps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存在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共7天。
公示受理电话:0580-6878667。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邮编316100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