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日益增长,随之暴露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在物业纠纷、劳资争议、家庭矛盾、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调解案件数量显著上升,且涌现出“商事+知识产权”叠加型、“土地+历史遗留”交织型、“数字+民生”跨界型等复合型问题,这些棘手问题往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映社会痛点堵点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普陀区司法局持续打好“调解+”模式组合拳,不断探索构建全域式人民调解新模式,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一)“调解+网格”,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构建“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工作机制,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解决”,努力实现纠纷排查无“盲区”、调解服务“零距离”。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将其吸纳进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网格巡查、网格预警工作持续发挥“探头”作用,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矛盾纠纷线索,实现排查化解全“网”联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目前已吸纳101名网格员任人民调解员,占全区人民调解员10%。
(二)“调解+顾问”,推进多元矛盾化解。
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前线“哨兵”作用,及时采取政策宣传、法律指导等方式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重塑“3+X”重特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线下平台,设置大案调解工作室,由窗口直接受理的重特大矛盾纠纷或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自受理登记后即时转交至大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引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2024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计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讲50余场次,参与各类纠纷调处20余件。
(三)“调解+普法”,着力提升调解质效。
坚持“以法促调,以调促宣”,加强对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宣传,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对调解案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促进群众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形成“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2024年以来,在人民调解案件中开展普法宣传190余次,宣传受众3600余人。
2024年,普陀区累计开展纠纷排查2343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731起,涉及金额超3亿元,调处成功率99.9%,调处满意率99.9%,全年全区村镇级矛盾纠纷化解比例达61%,同比增长11%。矛调工作法入选全省第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实践范例。
普陀区司法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基石,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通过“调解+网格”推动治理关口前移,实现了矛盾纠纷全链条防控;以“调解+顾问”强化法治保障力量,通过法律顾问专业介入提升矛盾化解权威性,体现了司法行政资源下沉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以“调解+普法”的深度融合,将法律知识渗透到调解全过程,既提升了个案解决效能,又通过“以案释法”实现了法治教育的涟漪效应,精准契合了当前群众通过典型案例深化法律认知的现实需求。这种“专业调解+源头治理+全民普法”三位一体的实践路径,既传承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又积极回应了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挑战。下一步,普陀区将以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为“重要一环”,持续打造具有普陀辨识度的人民调解品牌,推动人民调解服务提质升级,为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普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