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普登(2025)第0307号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孙光巧 保管不善,将 舟普集用(2002)字第12-29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
编号:普登(2025)第0307号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孙光巧 保管不善,将 舟普集用(2002)字第12-29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