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级定价项目)2025.4.1
类型 | 一级 项目 | 二级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 方法 |
交通服务收费 |
机动 车停 放服 务收 费 | 道路公共停车服务收费 | 白天(8:00-17:30)元,一类收费道路首小时3元/辆·小时,首小时后2元/辆·30分钟,二类收费道路首小时2元/辆·小时,首小时后1.5元/辆·30分钟,三类收费道路首小时1.5元/辆·小时,首小时后1元/辆·30分钟;夜间(17:30-次日8:00),一类和二类收费道路停车时间不超过2小时(含)2.5元/辆·次,超过2小时的5元/辆·次;三类收费道路停车时间不超过2小时(含)1.5元/辆·次,超过2小时的3元/辆·次。30分钟(含)内免费,白天连续计费不超过8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收费标准:日间停车按所属道路类别计费,一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5元,二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0元,三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 5元,夜间收费按标准执行。详见文件 | 舟发改价格〔2023〕26号、舟发改价格〔2023〕27 号、普发改价格〔2023〕22号 、普发改价格〔2023〕23号 | 发改部门
| 公安、交通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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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市属公共停车场 | 1、小型车3元/辆·小时;中型车地面:4元/辆·小时、地下: 3元/辆·小时;大型车地面:5元/辆·小时、地下: 4元/辆·小时。2、30分钟(含)内免费(景区除外),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详见文件 | |||||||||
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 | 1、白天(7:00-21:00):中、小型车2小时内3元/次,超过2小时后3元/小时;大型车2小时内4元/次,超过2小时后4元/小时。夜间(21:00-次日7:00)中、小型车5元 / 辆·次;大型车6元 / 辆·次。2、30分钟(含)内免费,中、小型车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4元,大型车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32元。 | |||||||||
东港(半升洞)城市广场停车场 | 收费标准:小型车4元/辆·小时;大中型车7元/辆·小时。30分钟(含)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 小时内(含,包括充电时间)免费;停车8—24小时的,按不超过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详见文件 | 普发改价格〔2024〕13号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居民 燃气 工程 安装 费 | 普陀城区:多层、高层2900元/户,排屋、别墅4500元/户;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收费标准为:多层、高层2500元/户,排屋、别墅4000元/户。保障性住房的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收费标准为:2300元/户。政府有优惠政策的按优惠政策执行。 六横:多层、高层3200元/户,排屋、别墅4500元/户;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收费标准为:多层、高层2900元/户,排屋、别墅4000元/户。保障性住房的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收费标准为:2300元/户。政府有优惠政策的按优惠政策执行。 | 舟发改价格〔2019〕37号
普发改价格〔2020〕12号 | 发改部门 | 住建、能源主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人工费 | 每天180元(按8小时计算),计算起点为半天(4小时),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不包括安装、维修材料费)。 | 舟发改价格〔2017〕33号
| 发改部门 | 住建、能源主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城区0.95元/吨 桃花镇0.85元/吨 | 舟发改价格〔2016〕34号 普发改价格〔2019〕3号 | 发改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城区一般工业企业、非工业、特种用水1.80元/立方米;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印染、电镀、制药、造纸、化工等)2.40元/立方米, 桃花镇1.4元/立方米。 | 舟发改价格〔2018〕25号 普发改价格〔2019〕3号 | 是 |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易腐垃圾清运处置费标准按吨收取为80元/吨,不足1吨按1吨收取;按桶(120升)收取为10元/桶,不足1桶按1桶收取。其他垃圾:120元/吨(自运70元/吨)收取;超基准量的,超基准量50%及以下部分收费标准上浮20%,超基准量50%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上浮50%。对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优秀的,收费标准可下浮不超过15%;分类考核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5%。详见文件 | 舟发改价格〔2024〕25号 普发改价格〔2025〕1号 | 发改部门 | 城市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工程建设) | 中标价100万(含)以下,交易服务费0.08万元;100万-200万(含),交易服务费0.10万元;200万-500万(含),交易服务费0.35万元;500万-1000万(含),交易服务费1.20万元;1000万-2000万(含),交易服务费2.00万元;2000万-5000万(含),交易服务费3.00万元;5000万-1亿,交易服务费4.00万元;1亿-5亿,交易服务费5.00万元;5亿-10亿(含),交易服务费7.00万元;10亿以上,交易服务费8.00万元。详见文件 | 舟发改价格〔2018〕42号 | 发改部门 | 审招委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 1、出让(挂牌、拍卖、招标):交易额(万元)100以下(含100),差额定律累进收费标准为3%;交易额(万元)100以上至500(含500),差额定律累进收费标准为2%;交易额(万元)500以上至1000(含1000),差额定律累进收费标准为1.5%;交易额(万元)1000以上至5000(含5000),差额定律累进收费标准为1%;交易额(万元)5000以上,差额定律累进收费标准为0.005。受让方付费,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2、协议出让:按不高于出让收费标准的20%收取,收费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受让方付费。3、转让(挂牌、拍卖、招标):按出让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交易双方各50%。具体见定价文件。 | 浙价服〔2013〕242号、舟发改价格〔2018〕42号 | 发改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1、多层住宅(不含电梯)基准价:一级1.25元/平方米·月、二级1.00元/平方米·月、三级0.75元/平方米·月、四级0.60元/平方米·月;2、高层住宅(含中高层)基准价:一级1.90元/平方米·月、二级1.60元/平方米·月、三级1.30元/平方米·月;3、多层带电梯住宅,可在相应等级基准价标准基础上加收0.30元/平方米;4、上下浮动幅度20%;5、小区建筑面积在3万(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按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上浮10%执行。6. 电梯运行、由物业公司管理的水泵加压能耗费用按实收取。7.实行优质优价收费标准的详见文件 | 舟发改价格〔2018〕22号 | 发改、住建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有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每张床每日3.60元; 无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营业面积≤70m2:120元/月;70m2<营业面积≤100m2:200元/月;100m2<营业面积≤200m2:350元/月;200m2<营业面积≤300m2:500元/月;300m2<营业面积≤400m2:650元/月;400m2<营业面积≤600m2:800元/月;营业面积>600m2:营业面积每增100㎡提高50元/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详见文件 | 舟发改价格〔2020〕29号 | 发改部门 | 生态环境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费 | 详见文件。 | 舟价发〔2012〕88号、舟发改价格〔2018〕32号、舟发改价格〔2020〕22号 | 发改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生猪定点屠宰收费 | 45元/头 | 舟价发[2008]123号 | 发改部门 | 商务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