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提升改造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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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6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057955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申请用海时间

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提升改造工程

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西北侧海域

5.4099公顷

工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

船坞设施至2063年11月3日、施工围堰 3 年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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