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了稳定收入,还能帮助其他人,心里特别踏实。”近日在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司法所,一次由特殊群体发起的互助行动正温暖上演——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创办的水产品加工公司为年迈的王某提供了就业岗位,用人文关怀搭建了社区矫正对象共同成长的帮扶平台,有效促进了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刘某曾因法律问题接受社区矫正,但之后他凭借自身能力经营一家企业。在司法所“以矫助矫·能者为师”理念的动员下,他主动提出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鱼获装卸、水产品加工等岗位,且不设性别和年龄限制。这一暖心举措,像是王某迷茫的生活中照进的一束光,不仅让因债务纠纷失去住房、生活陷入绝境的王某通过岗前培训和《就业援助协议》顺利上岗,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也能逐步偿还债务。
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接受帮扶到主动传递温暖的蜕变,正是普陀区司法局创新“造血式”帮扶机制的生动缩影。与传统“输血式”救济不同,这一机制注重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内生动力,形成“助人自助”的良性循环。沈家门司法所通过鼓励有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帮扶他人,搭建“政企社矫”对接平台,联合辖区企业、劳务公司及社会组织动态匹配用工需求与技能,同时针对特困对象制定“一人一策”计划,引入阶梯薪酬、心理咨询等配套服务,帮助其重建生活信心。司法所全程跟进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和心理评估,确保帮扶实效。机制运行以来,普陀区已促成3起成功案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转化率显著提升。为激发更多互助力量,当地还推出“能者积分”制度,将帮扶行为纳入信用考核,刘某因提供岗位获得12分加分,带动更多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其中。
“劳动是最好的矫治,帮扶是双向的成长。”沈家门司法所负责人表示,未来计划将帮扶成效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创建“社矫帮扶示范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重塑尊严,实现人生价值的“二次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