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浙政发〔2023〕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3〕255号)、《关于报送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函》(舟普经信〔2024〕19号)等文件要求,确定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第四批)资金1家企业1个项目补助名单。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5年5月20日(含)至5月22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80-3058351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第四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完成投资金额(含税投资) | 可补助金额 | 已补助金额 | 剩余可补助金额 | 本批次补助金额 | 所属镇、街道、管委会 | 备注 |
1 | 万邦重工绿色修船装备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 | 万邦船舶重工(舟山)有限公司 | 3288.4 | 300 | 175.41 | 124.59 | 102.86 | 沈家门街道 | 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专项激励资金补102.86万元,剩余21.73万元由区级工业资金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 |
合计 | 10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