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要求,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稳进向好,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区经信局牵头)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和教育强区、科技强区、人才强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扎实推动省“315”市“156”区“13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2.39亿元。
(一)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鼓励高校院所、优势企业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加强目标导向的应用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与针对性。鼓励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机构在普共建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经认定为示范机构后,在设立首年每家给予20万元补助。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示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引进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根据运营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二)支持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清洁能源、海洋生物医药、临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以及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实施5项以上重点科技项目,通过实施“揭榜挂帅”制度,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产业“卡脖子”技术重大科技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区财政科技经费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谋划海洋经济智能算力节点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数据服务中心、区经信局)
(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予以普惠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优化基金运作机制,推动区科创基金提质扩容,加大与省级基金对接合作,鼓励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自贸中心、区智创城西公司)
(六)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扩大供给为引领,推进教育基础设施一体布局。以城北新建幼儿园、沈家门一小扩建和城北小学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为锚点,持续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校布局优化和办学条件提升。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创建省现代化学校2-3所,全区创建成功率提升到50%以上。大力推动幼儿园晋等升位,力争新添一级幼儿园至少1所,二级以上优质园比例保持在85%以上。落实市级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指导方案部署,高质量推进2所小规模学校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支持柔性引才,探索项目、经费、团队、编制等跟随人才流动。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体系,根据企业需求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向用人主体授权松绑,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人才,扩大产业人才自主评价范围。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按省级财政资助额度1:1配套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先支持申报各类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高质量创建全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核心区,推进普陀区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提能升级。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6000万元予以支持,力争“核心区”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70亿元。
(八)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水平的智能化设备,对实际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当年度补助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企业采购工业机器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投资20%补助,其他配套设备给予实际投资额10%补助,单个项目当年度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推进传统行业提档升级,围绕重点行业设备大规模更新,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加快低效老旧设备淘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九)推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培育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装备、数字海洋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以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新能源储能技术为优先方向,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结合的路径,加快我区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鼓励企业面向重点行业与典型场景,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创新性解决方案,支持船联网、立体观测网等信息化协同体系建设,按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投入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支持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产业创新的主体作用,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优化科技攻关机制,鼓励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带头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保障。对获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2025年创建一批高水平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
(十一)支持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数字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提升。鼓励数字企业产品创新,支持数字企业创新成果申报国家级、省级数字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对通过省级以上年度绩效评价的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楼宇),按评价等次给予运营方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数字经济领域获评省级、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制造业及其配套的生产型服务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的重点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揭榜挂帅”制度。(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二)加快数实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力度,2025年,力争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1家,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对投入强度大、项目效益明显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按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投入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层梯度培育模式,2025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对被列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被评为省雄鹰培育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监管支局)。
三、构建普陀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普陀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两大支柱产业、三大特色产业、四大品质产业,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5425万元。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辆。家电由标准品类12类持续扩围,一级、二级和不设能效等级家电分别按售价20%、15%和15%补贴,最高2000元/件。家居由标准品类8类持续扩围,一级、二级及以下能效、不设能效等级家居分别按售价20%、15%和15%补贴,最高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更新按新车购价40%补助,最高补贴1200元/辆。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等3C数码产品,按售价15%补贴,最高500元/件。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布局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十五)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支持鼓励影视产业发展,探索打造特色化、多样化影视发展新场景,吸引各类影视剧组到普取景拍摄,推动影视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深化“又见普陀”品牌,举办小岛音乐 、自在莲洋音乐会 、十里渔港音乐会4场次。持续打造“海岛篮球赛事之城”,举办2025中国大学生篮球冬令营、第27届CUBAL东南赛区、第七届亚洲大学生三对三篮球锦标赛三大品牌赛事,举办贯穿全年的“全民篮球季”系列活动,推出篮球赛事配套消费券100万元。举办越野东海、2025全国女子沙滩足球锦标赛、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舟山市社区运动会(普陀站)等群众性活动。以“浙里有普陀”为纽带,全年举办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
(十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重点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做大江海联运市场、支持国际海事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2025年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5条,新改建综合性服务站点15个。服务冷链物流发展,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港航分中心、交警支队普陀大队)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推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对首次通过ITSS、CCRC、CMMI或DCMM等资质认证的,经主管部门认定,按资质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主动上云、深度用云”,对列入市级、省级“云上企业”或“上云标杆”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培育普陀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0家,鼓励引导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扩大规模提升产值。(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区建设(区港航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区建设工程,2025年,实现综合交通水运投资28.47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1.4亿吨,区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
(十八)推进普陀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围绕“一总部三基站一中心”整体布局,重点发展船舶修造、船舶供应、船舶运输等服务,打造“1小时海事服务圈”。出台发布国际绿色修船普陀价格指数和内贸化学品运输普陀景气度指数,进一步增强普陀行业话语权。2025年实现保税燃料油加注规模300万吨,结算规模700万吨,海事服务总产出300亿元。支持做大江海联运市场,配合市里继续拓展东西部协作,加大“江海直达+长江班列”运输规模,对江海直达单航线货运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奖励,江海直达运输船队总运力突破17万载重吨。(责任部门:区自贸中心、区港航分中心)
(十九)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对在普陀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补助。鼓励推进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预期建成6个无人机起降场(点)及相应配套设施,依据场景需求推进“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反制”等保障设施“补盲”建设。允许在区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支持低空经济企业主要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推进研发。对航空领域的顶尖人才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持续推进公路建设养护提质增效。计划投资3430万元,完成各类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47公里,为海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进一步扩展低空物流路线规划,推进海岛地区飞行路线多元化常态化。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现普陀全域公交一票制,提升改造虾峙、桃花、展茅运输服务站,提升改造公交站20个,推出“普陀出行”微信端小程序,提供海岛公交包车预约式服务。深化水路客运一体化改革,新增及提升改造客渡运船舶5艘。(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一)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发展。加快培育打造国际虾峙门中国(普陀)航运服务产业园,依托现有船厂、锚地、码头等资源,实现园区全入驻,常驻白名单船舶5艘以上,形成船舶备件配件销售展示中心,船舶技术服务中心、船员俱乐部等板块布局。加快建设普陀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促进和业务调度平台,集成产业地图、任务调度、海上党建等功能。提速国际海事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区自贸中心、区交旅集团)
(二十二)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持续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加大力度助企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包。持续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提升口岸查验单位间协同协作能力;推进甬舟一体船员换班便利政策,制定实施第二批海事服务提升举措,助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区港航分中心、区口岸开放服务中心、区自贸中心)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打造高能级开放的现代化新普陀提供重要支撑保障。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950万元。
(二十三)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制定出台《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普陀行动方案》,围绕油气、有色金属、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特色功能岛,围绕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重要节点,加快产业枢纽、物流枢纽、城市枢纽建设,切实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天然气价格指数国际影响力,推进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贸易中心落地,2025年,力争全区油品储备能力提升15%以上。(责任单位:区自贸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舟山国际水产城、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港航分中心、六横镇、虾峙镇)
(二十四)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深入推进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组织不少于15个团组5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当年度产品出口新兴市场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市场5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度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深化省级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服务贸易规模达到60亿元以上。提升小微企业国际贸易风险防范能力对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实施出口信保愿保尽保,并对其保费进行全额奖励。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补助,对油品、船舶等行业给予一定额度保费补助。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海外仓。支持企业对符合我省鼓励进口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开展项目申报。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鼓励企业开展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十五)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谋划推进普陀大宗商品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园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主体梯队培育,积极探索“海事服务物料供应+电子商务+外贸”跨境电商发展模式,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出海”,支持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对于服务跨境电商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激励。支持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自贸中心)
(二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2025年争取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以上。强化精准招商,深化开展“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支持外商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二十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加大外贸产业和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规模提升,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和认证,加强外贸品牌建设,对列入省级出口名牌企业给予一定额度奖励。鼓励企业境外投资,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对在境外投资建设项目且正常运营,经认定,给予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的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引导企业有序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市重点建设项目100个左右,计划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4.95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1300亩。
(二十八)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全面落实省市自上而下重大项目谋划和财力统筹保障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或提级管理等方式,给予专项债等要素支持,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十九)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专项债发行、使用和项目储备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力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等国家战略重大支撑项目纳入“两重”支持范围。全力争取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三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争产业用地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5%,新增能耗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产业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0%。执行好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区智创城西公司)
(三十一)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2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2500万方左右。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三十二)出台全区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紧扣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出台全区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用地、能耗、融资等要素保障,部门协同推动优势资源要素加速向重点项目集聚,保障项目建设提速、质量提升、效益提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2.17亿元。
(三十三)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出台海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政策,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三十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和美乡村“三大行动”建设和花园示范村庄提升打造,继续支持海岛乡村画廊项目建设,2025年,全区计划建设完成海上“同舟共富示范带”1条;陆上“乡村特色精品路”1条;和美乡村花园村庄1个;村道提升村12个;打造完成第四批未来乡村3个。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治理12.09公里,新建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点15个。深入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3个。组织实施3项以上渔农业科技项目。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常态化补贴政策,支持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桃花、登步2个省级农业双强项目,推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十五)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远洋渔业自捕鱼回运、产业规模拓展、新型远洋鱿钓渔船研发设计,进一步提升远洋渔业企业国际履约能力及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扶持深远海养殖产业,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引导政府产业资金支持深远海产业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新建的养殖大围栏(水域面积10公顷及以上)、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水体2万立方米及以上)和大型养殖工船(水体5万立方米及以上),按工程造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400万元、600万元和800万元。支持种业基础设施提升等技术研发,支持水产养殖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三十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多田套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有效提升全区“多田套合”率,新增“多田套合”面积0.202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认定(新建)0.082万亩,耕地功能恢复0.12万亩。(责任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七)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重点实施金牌示范岛风貌提升工程,培育壮大海岛特色研学、林下经济、艺术体验等多元化产业链,推进7个示范岛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亿元以上,持续激发海岛共富新活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39亿元。
(三十八)推进“劳有所得”。实施稳企拓岗增就业专项行动,推进区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新增城镇就业0.55万人。充分发挥零工市场(驿站)、“三心”服务示范驿站资源合理配置、要素高效聚焦作用,新建零工驿站2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50个以上。全力推进“没有围墙的创业园”提质扩面,制定基于普陀模式的市级地方标准,年底建成覆盖全域的创业基地网络。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持续推进“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新建技能培训基地和培训站点2个,强化对偏远海岛乡镇和人口集聚地的辐射功能;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职业技能培训415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九)推进“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保障制度,强化普惠托育供给体系,全区普惠托位占比达8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75个以上,托幼一体托位占比65%以上。探索用人单位办托等多种托育服务模式,建设1家用人单位办托。积极争取纳入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第二批省级试点,丰富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质效,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活动及技能竞赛等10场。根据省市政策内容,进一步完善强化生育支持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推进改扩建学校2所,新启用幼儿园1所,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多跨教共体建设,全区公办学校教共体共享学校达到100%,共建型教共体覆盖率100%,6所学校建立跨地区教共体。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95%。重点加大初中学校教育共同体帮扶力度,助力“初中强校”行动。持续深化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十一)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进一步推动市场止跌回稳。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个。进一步开展公共服务一体化,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5套,助推小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完成更新改造71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十二)推进“老有康养”。科学设置城乡统筹一体、服务半径合理的社区嵌入式居家设施,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结合养老服务“爱心卡”使用,有效匹配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全面提升养老领域多元供给水平,积极引入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探索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培训达80人以上,优化养老护理员薪酬结构,全面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十三)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山海”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高水平建设,推进普陀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持续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遴选2025年度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动态调整区级公立医院编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池,建立县乡医务人员一体化流转机制。继续推进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实现万医进修40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十四)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68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30人。加强主动发现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强化资源整合、供需匹配,依托区助联体链接慈善、爱心企业等资源,实施“千人千愿”计划,为1000名以上低保、低边和特困对象提供物质或服务类救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5.74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