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0期)
发布日期: 2025-05-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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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孙祖尧)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孙祖尧)销售的葱,克百威检出值为0.68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5年3月19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R250071的《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普陀区东港消费品综合市场(张一楠)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普陀区东港消费品综合市场(张一楠)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7mg/kg,烯酰吗啉检出值为0.51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5年4月1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R250165的《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之友超市沈家门店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之友超市沈家门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9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5年4月23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R250397的《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舟山市普陀区宇浩蔬菜店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宇浩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35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058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5年4月24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R250404的《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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