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第三方托育机构遴选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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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为推动用人单位办托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满足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入驻单位职工子女托育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用人单位办托服务的第三方托育机构,相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在东港街道区域遴选1家托育机构,为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入驻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给予托育机构场地资金全额补助。托育机构配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完成属地卫健行政部门备案,变更符合用人单位托育园标识、标牌,开设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为入驻单位职工0-3岁子女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以及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工作等托育服务。合作经营期内,托育机构全日托收费标准须低于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不含餐费、代管费)。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专业优先、质量导向”,确保遴选过程科学公正,选出适配用人单位办托需求的机构。

三、遴选流程

(一)机构报名。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报名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机构名单。

(三)现场遴选。入围机构需在遴选会上进行现场陈述(限时5分钟),全面展示机构优势与特色,并接受用人单位代表及专家提问。遴选从专业能力、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信誉口碑等维度综合评分。

(四)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会议结束后3天内通过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托育服务相关内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拥有专业托育服务团队,包括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教师、保育人员等,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三)具备一定规模且运营记录良好,拥有成功办托案例,能够证明机构具备提供优质托育服务的能力。

(四)建立完善的托育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具备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保障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五、报名材料

(一)机构简介。详细介绍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机构规模、发展历程、服务理念等。

(二)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团队资料。管理人员、教师、保育人员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名单,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全面展示团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四)业绩案例。过往成功办托案例介绍,包含合作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服务成效报告等,以体现机构的办托经验和能力。

(五)服务方案。针对用人单位办托需求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涵盖服务模式、课程设置、师资培训、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内容,突出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创新性。

(六)收费标准。清晰明确的收费明细及定价依据,包括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不同服务类型的收费标准,以及餐费、代管费等其他费用的收取说明,确保收费合理、透明。

(七)其他材料。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机构优势与竞争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客户评价等,进一步展示机构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于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报名。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区卫健局人口家庭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巧

联系电话:0580-3802740

联系地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17办公室

特此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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