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东港街道海洲路27号的东港南侧刺棚山麓地块,于2007年11月8日经挂牌出让取得,土地证号为舟普国用(2014)第09080号,土地面积34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因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开发需要,需收回该地块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意愿,决定对上述地块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3417平方米)予以收回。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