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73H/2025-149989 公开日期 2025-05-07
发布机构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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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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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一、开展背景

为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舟山市普陀区以“普社众创 益暖海岛”为主题,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生关切问题,通过公益创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海岛特色治理模式。本年度创投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舟普民基[2024]5号)文件开展,以打造8大“普”字服务矩阵为核心支柱,构建民生服务精准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慈善文化大众化的海岛公益新生态,具体要求如下:

二、创投主题

普社众创 益暖海岛

三、创投目标

聚焦海岛地区公益服务与基层治理,通过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挖掘海洋慈善文化内涵,贯通公益服务与民生实事,构建全民参与、多领域协作的公益生态,全面助力海岛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申报主体

1.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联合申报。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违法失信记录。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有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5.等级评估3A 以上(含3A)或登记成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6.申报执行上一年度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末期评估合格(未参加的社会组织除外)。

五、资助金额

项目预算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编报,上一年度等级评估获3A及以下的社会组织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4A级的社会组织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8万,5A级的社会组织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0万。

单家社会组织受助项目一般不超过两个,已获得财政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服务内容,不予重复资助。

六、本年度特色服务

(一)“普惠养老”长者服务类项目:整合多方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普爱助困”特殊群体关爱类项目:整合社区资源,为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帮扶,构建社区支持网络,提升特殊群体社会融入度与生活幸福感。

(三)“普护幼苗”关爱儿童成长类项目:以社区为平台,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力量,为儿童提供安全保护、教育支持与成长陪伴服务。

(四)“普联安居”应急救援与调解类项目:提升社区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社区矛盾调解机制,构建平安、和谐、有韧性的社区环境。

(五)“普惠健康”社区健康促进类项目: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构建“预防为主、人人参与”的社区健康支持体系。

(六)“普润慈心”慈善文化传播类项目:弘扬慈善文化,激发居民公益热情,构建“人人可慈善、人人乐慈善”的社会氛围。

(七)“普创社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类项目:激发社区活力,培育一批有能力、有活力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八)“普社清风”清廉社会组织宣传类项目:以清廉文化传播为核心,推动社会组织廉洁从业,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生态,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与影响力。

(九)其他项目

符合《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舟普民基[2024]5号)文件申报要求的其他项目。

七、项目要求

1.实施地须在舟山市普陀区辖区内。

2.2025年公益创投执行日期应在2025年6月11日-2026年2月28日之间,执行周期不少于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项目设计时需考虑公益性、融合性、专业性、经济性、可持续性、可行性、进步性等原则。慈善组织申请的项目须符合《慈善法》规定,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相关。

4.其他要求: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及立项资格。

八、申报流程

(一)申报

2025年5月8日-5月20日,各申报主体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ptshzzggfwzx@163.com,标题写明组织名称。

(二)预审

2025年5月22日前,区民政局对申报主体资格、项目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预审结果告知申报主体。

(三)项目优化

由区民政局对通过预审的项目进行一对一项目优化,社会组织根据项目优化建议修改项目书并确定路演项目。

(四)项目路演

2025年6月6日前,申报主体应邀参加项目路演,评审委员会现场评议,根据评分确定入围项目及资助金额。

(五)项目完善

区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告知申报主体。通过评审的项目需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六)公示立项

评审通过的项目集中通过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网区民政局子目录以及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项目通过审核公示后,受助社会组织提交加盖公章的项目书,与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签订《2025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书》,明确项目开展的相关管理服务事项。

九、申报材料

1.__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时效性以内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证明; 

4.专业社工服务类项目的项目执行团队人员相关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社会组织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资格,并予以公告,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580-3063859)。

(二)受助社会组织须接受项目评估、监督、审计,在开展项目服务活动时标明项目名称和资金来源,结项时提供项目目标证明材料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资料。

(三)受助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活动承办方提出;未经活动区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受助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活动区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


附件1:2025年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舟普民基〔2024〕5号(2).pdf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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