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BJ25330903303130053的青尖椒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4月1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排查,怀疑是种植环节过度使用农药或未过休药期导致。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青尖椒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涉案青尖椒进购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并提供涉案青尖椒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