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陀区“菜篮子”惠民店蔬菜调控实施方案(试行)》(舟普政办〔2025〕10号)、《普陀区“菜篮子”流通环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舟普菜办〔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5年第一批区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普陀区“菜篮子”2025年6月1日前实施的流通环节建设项目,主要为第一阶段(2024年12月20日—2025年5月31日)32 个品种蔬菜平价供应、海岛配送、2025年海岛“菜篮子”年货供应会等经费补助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涉及的单位,应先提交相关资料至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报区“菜篮子”办公室进行复核。
三、申报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真实合法。要做到经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与“菜篮子”供应店前期申报材料一致,报送数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否则将视为违反相关要求不予奖励、补助。
(二)申报资料第三方审计。平价供应、海岛配送等项目,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审核的依据材料。
(三)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申报资料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附《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超出申报时间的将不列入此次资金补助计划。
申报须提交电子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一份交区“菜篮子”办公室,一份交区财政管理部门,一份由申报单位留档。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陈依琼,联系电话:0580-3823168)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所属镇(街道)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
主要依据、内容、 目 标、进度、效益(可 附页) |
主要依据:符合舟普菜办〔xxxx 年〕x 号文件第 点 第( )条 项目内容及效益: | ||
附列资料 | |||
企业申请补助金额 | 区"菜篮子" 办公室审核数 | 核定补助额 | |
镇、街道、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菜篮子 ”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