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6049907R/2025-154126 公开日期 2025-06-18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普陀区2025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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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3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517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70万元,制定如下分配使用方案。

一、省专项资金(区本级)总体情况

普陀区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70万元,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160万元)、优秀众创空间奖励(50万元)、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160万元。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160万元)

(一)支持对象。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32号),支持入选企业实施“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备案项目。

(二)分配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计划激励,根据企业项目计划推进情况拨付资金。

(三)支持领域。支持入选企业实施“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备案项目,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效对接、融通发展,实现“卡位入链”,全面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

(四)使用要求。支持资金160万元原则上需在9月底前完成拨付,具体拨付要求根据工作指南规定

1:2025年普陀区本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入链“四提一强”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区域

入选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入选推进计划

计划支持资金(万元)

1

普陀区 本级

舟山中南锚链有限公司

船舶建造与海洋工程R6级锚链智能制造技术攻关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化

具体拨付要求根据工作指南规定

2

普陀区 本级

浙江中科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零碳能源储运装备高性能粘结剂海洋多糖基核壳结构改性技术攻关及绿色智造产业化

具体拨付要求根据工作指南规定

合计

160

优秀众创空间奖励50万元)

(一)支持对象。根据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二)分配方式。根据众创空间考核情况进行分配,依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4号)文件予以落实。

(三)使用要求。收到《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文件后,原则上需在30天内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单位)。

2: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分配表

所属

区域

众创空间名称

绩效评价结果

文件依据

奖励标准(万元/)

承担

单位

奖励经费(万元)

普陀区本级

舟山万洋众创空间

优秀(A类)

浙经信企服〔2024〕264号

50

舟山市万营众创城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

合计

50

 

四、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160万元)

(一)支持对象。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517号)等文件要求,专项支持普陀区开展园区试点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工作。

(二)分配方式。根据《普陀区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予以落实。试点园区报送的《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园区向区经信局提交第一笔专项资金拨付的书面申请报告,区经信局提请区财政局拨付2025年资金的50%80万元)。试点园区完成《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2025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后,向区经信局提出中期绩效评价申请和第二笔专项资金拨付的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完成进度对应的佐证材料。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开展中期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达到既定目标后,区经信局提请区财政局拨付2025年剩余资金80万元。

(三)使用要求。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拨付。

3: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分配表

所属

区域

园区精准服务试点

文件依据

奖励标准(万元/)

承担

单位

专项激励试点资金(万元)

普陀区本级

浙江(舟山)万洋众创城

浙经信企服〔2024〕264号

160

舟山市万营众创城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0

合计

160

 

 

公示期:6月18日(含)-6月20日,共3个工作日。对公示方案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80-3058351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合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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