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 徐炜波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区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明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城西开发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数字化改革、政务公开、发展改革、粮食、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对口支援、流动人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台湾事务、民族宗教事务、口岸、对外开放、打击走私、海防、统计、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驻外联络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区数据局、区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区数据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政策研究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社会主义学校)、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武装部、驻普陀部队、区消防救援局。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胡乃利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保、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普陀医院、区气象局。
联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舟山广播电视大学)。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海涛
负责交通、海洋经济、渔港建设与管理、国际海事服务、港航物流、港口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邮政等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海洋行政执法局、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局)、区交旅集团、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普陀分中心、沈家门海事处、六横海事处、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区邮政公司。
副区长 朱彦波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数字城市、城市管理、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区旧城改造中心、东港集团、区城投集团。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林业局普陀分局)、普陀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自来水营业所、蓝焰普陀燃气公司。
副区长 张峭岭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经济合作与招商引资(浙商回归)、工商联、经开区建设、城西开发建设、通讯、盐业、电力等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投资促进中心、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协会、普陀盐业公司、普陀供电分公司、区烟草专卖局、普陀电信公司、普陀移动公司、普陀联通公司。
副区长 钟波
负责公安工作。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联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普陀大队。
副区长 孙燕芬
负责金融、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商务、“菜篮子”工程、自贸区普陀片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自贸中心。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舟山市知识产权局普陀分局)、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普陀华数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普陀支局、区贸促会、商贸普陀分公司、各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副区长 戴沈晨(挂职)
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以及蚂蚁岛管委会全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副区长 周缨(挂职)
负责民政、机关事务管理、供销等工作。协助经济合作与招商引资(浙商回归)、驻外联络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协管区投资促进中心、驻外联络机构。
联系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慈善总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总工会、共青团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关工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