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土 地 供 应 信 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拟协议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土地供应信息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舟山市普陀区荷东单元PT-22-06-01地块。该宗地位于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青龙山区域,总用地面积为24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文化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二)舟山市普陀区北部片区H-10地块。该宗地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城北客运中心西侧,总用地面积为387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311办公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提出用地申请,领取有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至报名截止日期9月12日16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元杰
联系电话:0580-3711617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