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25.11.18 答复时间:2026.1.8
调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企业为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5年8月,主要从事船舶修造,位于舟山市普陀六横镇龙山西浪咀。新扩建的四号船坞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调处情况
1、关于舟山中远船厂测量数据的问题:据了解,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数据是第三方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及项目排放特征因子,采用美国EPA推荐的第二代法规模式进行预测计算得来。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敏感目标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关于舟山中远船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问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根据项目全厂污染物叠加预测分析,厂区整体排放的污染物二甲苯、乙苯、非甲烷总烃、粉尘的厂界浓度均未超厂界排放标准,评价范围内所有受体均未超标,故结论为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关于舟山中远船厂环评审批听证会问题:2022年7月29日,中远船厂在浙江政务网对四号船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5日,在浙江省政务网、舟山日报以及周边村社张贴的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2022年10月9日,六横管委会组织龙山新村、棕榈湾社区、西浪咀社区等公众代表7人召开四号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座谈会。该项目于2023年2月2日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审批,并下发审批意见(舟环普建审〔2023〕02号),舟山中远船厂四号船坞项目已依法履行了项目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处理意见
舟山中远船厂历年来的相关环评手续均已按法律法规完成审批,未发现存在违规审批情况。我分局会持续督促中远船厂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重点监管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减少生产活动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