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初,某市某区一处市场B区因原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相关房产经法院依法拍卖后产权发生变更。该区域内20余户摊位经营者陆续收到租赁合同到期与限期腾退的通知。正值年末销售旺季,突如其来的腾退要求令商户们面临清货困难、搬迁时间紧迫等多重压力,日常经营与生计受到直接影响。
其中,摊主乐女士租赁的某菜场内摊位,就腾退时间、租金结算等问题与原产权人产生争议,其他商户也因类似诉求未能与产权相关方达成一致。2025年12月25日,乐女士等人共同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争取合理的经营缓冲期并妥善解决相关费用结算问题。
调委会受理该纠纷后,意识到本案涉及商户众多、时逢年关、利益交织、社会关注度较高,立即启动“一窗受理、联动处置”机制,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全力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小组首先全面了解各方诉求:一方面多次召集商户座谈,逐一记录经营状况、存货数量及具体诉求;另一方面主动联系产权委托方,了解法院执行进展与产权方顾虑,并与执行法院沟通,说明商户年末经营的实际困难,争取司法程序中的合理宽限。调解员还多次走访市场,与商户面对面交流,舒缓他们的焦虑情绪。
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腾退期限、费用结算及物品处置等方面。商户希望有足够时间处理存货与搬迁,产权方则担心拖延影响法院执行。调解员采取“面对面协商+背靠背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向商户解释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引导理性维权;向产权委托方说明商户经营不易,倡导柔性处理,以缓和矛盾。
针对商户经营情况各异的实际,调解员提出“一户一策”的解决方案,逐户协调腾退时间和费用结算细节。针对产权委托方代收的部分租金及管理费,调解员主动协调市场管理方,明确费用用途与支付流程,避免后续纠纷。调解期间,累计组织协商会议6场,开展单独沟通30余次,逐项拟定协议内容,全力促进共识达成。
经调解小组连日协调与多方共同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各商户统一于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完成腾退,须在期限前清空摊位内物品并结清相关费用;腾退期内,商户按原租赁合同标准向产权委托方支付租金及管理费,产权委托方代收后及时转付市场管理方;2026年1月16日后仍未清理的物品,视为商户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签订后,所有商户均按期履行费用支付义务,产权委托方也将代收费用转交市场管理方。商户在缓冲期内有序完成清货搬迁,法院执行程序顺利推进,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是产权变更引发的群体性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司法执行、商户生计与产权方权益等多重关系,又时值经营关键期,协调难度较大。调委会通过高效调解,既保障了司法执行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商户合法权益,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
一是多元联动凝聚合力。依托“一窗受理、联动处置”机制,协同调解组织、社会治理中心、法院及市场管理方等多方力量,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在短时间内化解矛盾,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效能。
二是柔性调解传递温度。调解员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耐心疏导与差异化沟通,既尊重法律与产权,也体谅商户实际困难,采取“一户一策”精准化解争议,体现了调解工作的人文关怀与专业水准。
三是源头治理促进和谐。本案调解不仅解决了当前纠纷,也为同类产权变更、场地腾退类纠纷提供了参考。协议中明确腾退流程、费用结算等环节,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协商方式妥善处理类似问题,对规范市场秩序、预防纠纷发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