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38072317/2026-157297 公开日期 2026-06-22
发布机构 普陀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港澳办)、口岸办、区数据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张海兵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7-0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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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数据资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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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6时许,张海兵在本区东极镇青浜村后岙码头洗贝类,听到有人喊救命,顺声音看见附近海水里有二个男孩,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男孩正在往岸上爬,另一个只有8、9岁的小男孩还在海水里挣扎,立即跑过去跳下海朝小男孩游去,随后拽着该小男孩的胳膊奋力游向岸边,将那名叫姚宇俊的落水小男孩成功救上岸

张海兵志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不顾个人安危海中人的为,体现了社会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幸福普陀作出了重要贡献。

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政府决定,给予张海兵记嘉奖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622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张海兵进行表彰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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