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5年10月3日6时许,张海兵在本区东极镇青浜村后岙码头洗贝类,听到有人喊救命,顺声音看见附近海水里有二个男孩,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男孩正在往岸上爬,另一个只有8、9岁的小男孩还在海水里挣扎,立即跑过去跳下海朝小男孩游去,随后拽着该小男孩的胳膊奋力游向岸边,将那名叫姚宇俊的落水小男孩成功救上岸。
张海兵同志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海中救人的行为,体现了社会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幸福普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区政府决定,给予张海兵记嘉奖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