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公安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2022年度普陀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年报图解.pdf

2022年,普陀区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信息公开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分局党委书记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定人员专门做好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和网站维护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认真实行公开信息审核和审查制度,保密办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实时督导上网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形成人员固定、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聚焦重要窗口、共富先行示范打造,立足分局30项重点项目,不定期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公布行政处罚信息990条、权责事项清单698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上级助企纾困专项工作要求,在区政府主页开设“110帮企”工作专栏,发布各类活动信息20条、警示案例16起、涉企常用法规10部。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60.47万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以各种名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2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公开渠道不够多、民意收集渠道较少等不足之处。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强重大决策、年度计划、民众关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做到主动公开和保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利用窗口测评、调研走访、基层服务等途径,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并做好改进,做到满意度、安全感“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