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司法局政工科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邮编:316100;电话:0580-30670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政工科,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在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方面,本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http://www.ptsfj.gov.cn/index.asp)和普陀区政府网站有关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重点事项、党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截至2014年底,共主动公开信息近200条。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区司法局认真梳理政府权力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并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和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区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定,2014年度区司法局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区司法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区司法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情况

(一)问题和不足。1.全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内设机构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增强;2.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在组织好各单位责任人员培训的同时,加强工作分工配合,完善工作机制。2、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广泛传播的节奏,进一步拓宽载体,不断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