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陀区政府网站(http://put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717;邮编:316100;传真电话:3063582。

一、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组织、制度、平台建设,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着力点,积极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7条;重要发文40条;政策法规51条,总结规划4条,政务信息82条,其他信息1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重点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管理专项资金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政务服务网)工作,我局“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抓好“清权、减权、制权”三个工作环节,实施“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

梳理单位主要职责、理清相关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针对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对每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以受理的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费用、复印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方式和群众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机制尚不够健全。

改进情况:拓展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提高网站、微信等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开展多形式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