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4

2015年,区卫生计生局信心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注关切的问题,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在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机制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学习和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情况。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局已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改,进一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制作、保密审查、发文审核、发布登记工作,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导工作人员清醒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确保行政体制规范、公正、透明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获取我区卫生计生工作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宣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扩大信息公开面,增加信息公开效果。

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及时公布卫生计生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卫生计生工作动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人事任免、卫生许可相关公示等方面内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突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以专题形式公开,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统筹运用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告栏、热线电话等公开方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和受众面,推进我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数181条。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

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总体来看,我局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2015年,未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同时强化信息公开质量,2015年,我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实施,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

二、201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数181条。2015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次,举报投诉数量22次,局网站3次,其他途径19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2806次。

2015年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事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信息公告栏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网站便民服务专栏工作。

三、存在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四、下步打算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2.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把工作落到实处。深化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注:此次报表只需填带*的栏目)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2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22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蒋巧       

联系电话:3023645                   填报日期: